根據北京市人民政府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關于首鋼總公司公司制改革方案的批復》(京國資 2017 80號),首鋼總公司由全民所有制企業整體改制為國有獨資公司,企業名稱由“首鋼總公司”變更為“首鋼集團有限公司”。公司已于2017年5月27日完成工商變更登記并領取變更后的企業法人營業執照。6月9日,首鋼集團有限公司發布《關于首鋼總公司改制并更名為首鋼集團有限公司的公告》。
據了解,為貫徹落實中共中央、國務院和北京市委、市政府等有關文件關于國企改革和公司制改革的政策精神,結合首鋼實際,首鋼總公司研究制訂了《首鋼總公司公司制改革方案》,將首鋼總公司從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全民所有制工業企業法》設立的全民所有制企業,整體改制為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設立的國有獨資公司。公司制改革既是國資監管的要求,也是首鋼自身發展的內在需要,推進公司制改革是全面深化改革的基礎,對首鋼未來的發展具有重大意義,首鋼將形成更符合現代企業制度的公司法人治理結構,推進企業全面深化改革轉型發展。
改制后,原“首鋼總公司”的全部經營業務、業務合同、資產、債權債務、賬面凈資產等均由“首鋼集團有限公司”承繼。原登記名為“首鋼總公司”的商標及各類資質、證照文件等暫時延用,公司將陸續辦理該等商標、資質、證照文件的更名手續。公司營業地址、聯系方式不變。
圍繞首鋼總公司改制并更名事宜,首鋼各相關單位認真梳理涉及總公司名稱變更的各類事項,嚴格按照國家、各省市及其他相關部門的政策規定,在合法合規的前提下規范實施變更工作,進一步梳理、細化需要變更的事項,加強協調、積極配合,穩妥、有序完成各項變更工作,確保總公司名稱變更后對內外業務有序銜接不受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