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鋼資源:關于控股股東部分國有股權劃轉的提示性公告
一、本次國有股權劃轉的基本情況
河鋼資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近日收到控股股東河鋼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河鋼集團”)轉來的通知,主要內容如下:為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印發劃轉部分國有資本充實社保基金實施方案的通知》(國發[20l7]49 號) 和《河北省人民政府印發〈河北省劃轉部分國有資本充實社保基金實施辦法〉的通知》(冀政字[2019]63 號)要求,積極穩妥做好劃轉部分國有資本充實社保基金工作,經省財政廳、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國資委審核確認,將省國資委持有的河鋼集團 10%國有股權(國有資本)一次性劃轉給省財政廳持有(以下簡稱“本次國有股權劃轉”),本次國有股權劃轉以2019 年 12 月 31 日為基準日,省財政廳以基準日經審計的國有股權賬面值入賬。
本次國有股權劃轉完成前,省國資委持有河鋼集團 100%股權,河鋼集團直接持有公司 23.81%股權、間接持有公司 10.78%股權,河鋼集團合計持有公司 34.59%股權為公司控股股東,省國資委為公司實際控制人。具體股權控制關系如下圖所示:
本次國有股權劃轉完成后,省國資委持有河鋼集團 90%股權,省財政廳持有河鋼集團 10%股權,河鋼集團仍持有公司 34.59%股權,為公司控股股東,省國資委為公司實際控制人。具體股權控制關系如下圖所示:
本次國有股權劃轉不會導致公司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發生變更。
二、本次國有股權劃轉所涉及后續事項
公司將密切關注上述事項的進展,并按照相關法律法規及深圳證券交易所的相關規定,及時履行信息披露義務。
特此公告
河鋼資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會
二〇二〇年五月二十二日
一、本次國有股權劃轉的基本情況
河鋼資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近日收到控股股東河鋼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河鋼集團”)轉來的通知,主要內容如下:為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印發劃轉部分國有資本充實社保基金實施方案的通知》(國發[20l7]49 號) 和《河北省人民政府印發〈河北省劃轉部分國有資本充實社保基金實施辦法〉的通知》(冀政字[2019]63 號)要求,積極穩妥做好劃轉部分國有資本充實社保基金工作,經省財政廳、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國資委審核確認,將省國資委持有的河鋼集團 10%國有股權(國有資本)一次性劃轉給省財政廳持有(以下簡稱“本次國有股權劃轉”),本次國有股權劃轉以2019 年 12 月 31 日為基準日,省財政廳以基準日經審計的國有股權賬面值入賬。
本次國有股權劃轉完成前,省國資委持有河鋼集團 100%股權,河鋼集團直接持有公司 23.81%股權、間接持有公司 10.78%股權,河鋼集團合計持有公司 34.59%股權為公司控股股東,省國資委為公司實際控制人。具體股權控制關系如下圖所示:
本次國有股權劃轉完成后,省國資委持有河鋼集團 90%股權,省財政廳持有河鋼集團 10%股權,河鋼集團仍持有公司 34.59%股權,為公司控股股東,省國資委為公司實際控制人。具體股權控制關系如下圖所示:
本次國有股權劃轉不會導致公司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發生變更。
二、本次國有股權劃轉所涉及后續事項
公司將密切關注上述事項的進展,并按照相關法律法規及深圳證券交易所的相關規定,及時履行信息披露義務。
特此公告
河鋼資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會
二〇二〇年五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