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國家發展改革委關于廣西防城港鋼鐵基地項目核準的批復》(發改產業〔2012〕1508號)、《工業和信息化部辦公廳國家發展改革委辦公廳關于廣西防城港鋼鐵基地項目建設的意見》(工信廳聯原函〔2019〕114號)要求,廣西壯族自治區在已淘汰煉鐵產能394萬噸和煉鋼產能570萬噸的基礎上,應再淘汰煉鐵產能300萬噸、煉鋼產能500萬噸。
我廳于2021年6月29日-7月26對廣西鋼鐵集團有限公司防城港鋼鐵基地項目產能淘汰方案進行了公示,公示期間未收到異議。現予以公告,歡迎社會公眾進行監督。
廣西壯族自治區工業和信息化廳冶金處
2021年7月31日
防城港鋼鐵基地項目產能淘汰方案
企業名稱 |
冶煉設備情況 |
拆除到位時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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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別(高爐/轉爐/電爐等) |
型號(容積/容量等) |
單位(立方米/噸/千伏安等) |
設備數量 |
退出產能 (萬噸/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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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西已淘汰394萬噸煉鐵能力和570萬噸煉鋼能力 |
1號高爐系統(含1座3800m3高爐和2座210噸轉爐)投產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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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州鋼鐵股份有限公司 |
高爐 |
1500 |
立方米 |
1 |
煉鐵133 |
2號高爐系統(含1座3800m3高爐和1座210噸轉爐)投產前 |
轉爐 |
40 |
噸 |
3 |
煉鋼2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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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爐 |
2000 |
立方米 |
1 |
煉鐵170 |
3號高爐系統(含1座3000m3高爐和1座210噸轉爐)投產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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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爐 |
120 |
噸 |
1 |
煉鋼1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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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爐 |
150 |
噸 |
1 |
煉鋼17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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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計 |
累計再淘汰煉鐵303萬噸、煉鋼520萬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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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注:1.累計再淘汰煉鐵303萬噸、煉鋼520萬噸,符合工信廳聯原函〔2019〕114號文件要求。 2.按照項目建成投產情況,分步淘汰和拆除,確保不新增產能。 3.項目實際建設的煉鋼能力為840萬噸,核準批復文件剩余的80萬噸煉鋼產能及超額淘汰的20萬噸煉鋼產能共100萬噸煉鋼產能將用于后續項目建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