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6日,世界貿易組織公布了美國、歐盟、日本訴中國稀土、鎢、鉬相關產品出口管理措施案專家組報告。歷時兩年,該訴訟案做出了初步裁決:中國敗訴,中國商務部相關人員在26日晚些時候確認了這一消息。
專家組報告認為,我國對稀土、鎢、鉬相關產品采取的出口關稅、出口配額管理措施以及對稀土、鉬出口企業施加的出口業績和注冊資本要求不符合WTO相關規定。報告指出,中國對稀土采取的出口限制措施未能證明與保護自然資源有關,同時并未與國內限制生產或消費的措施一同實施。
目前裁決并不是最終裁定結果,出于保護國內戰略資源的目的,國內相關機構將會在一個月后提起上訴,然后由WTO再經過大致2-3個月的審理過程,宣布最終結果。如果最終裁定結果依然認為我國稀土出口限制違規,那么我國就必須執行WTO裁決,修正相關出口限制措施,屆時鎢產品出口關稅及出口配額相關政策或將取消。業內人士表示,目前相關政策的調整尚未到達迫在眉睫的狀況,市場操作仍將按現有的規章制度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