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言:自十八屆三中全會通過的《中共中央關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明確提出混合所有制改革以來,混合所有制逐漸成為國企深化改革的重要手段和方向,同時,一些大型國企也紛紛響應混合所有制改革試點。
2015年始,全國各地鋼貿商參與混合所有制改革的越來越多,帶著好奇與思考,筆者深入了解其中。
為了更加清晰地解析鋼鐵行業混合所有制改革利弊,先分享一事例:某國企終端用戶(以下簡稱:D公司)與某民營公司(以下簡稱:Y公司)洽談合作,提出合并或者成立控股公司。Y公司董事長90年代的時候,是D國企的總經理,恰逢朱镕基總理推行國企改革,于1995年正式脫離D國企成立Y公司,專業從事鋼材貿易以及相關加工服務等工作。2015年,為了響應國家提出的混合所有制改革,也是為了提升效率,D國企正式找到Y公司,尋求合作,由Y公司專業負責該區域用鋼采購。
對于這件事情,筆者發現雖然Y公司掌握了D國企的全部用鋼需求,且依靠國企,資金實力雄厚,但是這種混合所有制改革依舊存在一系列問題:
一、Y公司財務掌控權較弱
Y公司董事長表示:“合并成立控股公司,毋庸置疑的一件事情就是由D國企控股”,顯而易見,Y公司財務掌控權明顯處于弱勢。以前,作為民營公司,凡遇到鋼材大漲行情,需要提前囤貨,公司財務第一時間將款項準備完畢。但是身在國企,其批款流程太長,時效性非常差,另外,批款額度太小,甚至10萬都難以自主實現。從國企角度而言,一旦實現10萬元以內的額度批復,Y公司董事長可以無限申請9.9萬元,長遠來看,影響著實不好,甚至在洽談合作期間,D國企建議Y公司不要有太多款項流轉,防止涉及資金挪用??梢姡m然國企資金實力雄厚,但是合并之后,想要實現財務自由十分困難。
二、Y公司代理量受限
洽談合作之際,D國企要求Y公司貿易量不得大于D國企采購量。但是經過多次協商,最終D國企保證,Y公司除了完成該區域所有采購以外,可繼續自由銷售,實現更高的代理量。但是,在資金不到位的情況下,又如何能夠保證正常的銷售量。如D國企一年需求量在20萬噸左右,與Y公司正常一年40萬的代理量相比,縮量明顯,必將造成Y公司員工和相關設備等一定的浪費。
三、心態的轉變
作為Y公司的董事長,對于公司的財務、員工任命等擁有絕對的決定權。但是,進入D國企之后,成為采購總監。對于Y公司原有的員工等喪失了決定權,更多程度上可能需要D國企的批示,因此,對于Y公司的董事長來說,心態上也要經歷一個轉變的過程。
在改革過程中,必定會存在很多問題需要解決,只有這些問題得到協商解決,才能實現更好的發展。自習主席執政以來,十八屆三中全會和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均提出混合所有制改革,說明這必將成為后期的一大趨勢。也可以看出,終端用戶直接對接鋼廠采購越來越普遍,剔除中間流通環節,一種自下而上的“點對點”集中采購模式已經興起。
縱觀目前鋼廠定價銷售體系,另一種自上而下的“點對點”直供終端模式加速推進。譬如4月份KG鋼廠正式實行建筑鋼材市場指導價,要求市場貿易商嚴格按照該指導價格銷售,一旦低于該指導價格,要求罰款,并停止對其發貨。而且,其指導價格非常透明,無論小戶、大戶均一直同仁,嚴格按照該價格提貨。但凡是供工程貿易商或者終端用戶提貨,均給予一定的優惠,即比指導價格低,并實現統一配送,直發至工地,這無疑是鋼廠和終端點對點的合作。該政策實行的半月來,市場反應強烈,優質的終端用戶直接聯系鋼廠,實現款到發貨,價格比之前更具優勢;長期專注市場流通的大型貿易商則叫苦連天,甚至不知如何銷售,目前除了需要墊資的客戶有剛性需求外,其他的分銷商提貨量越來越少,其銷量大幅下降。而中小戶認為目前處于夾縫中求生存,要么走專業化路線,要么轉型,刻不容緩。
無論是鋼廠銷售體系的變化,還是終端用戶的集采,筆者深刻認識到目前國內鋼鐵流通環節正處于大洗牌階段,整個行業正在回歸理性,糾正不合理、不規范的現象,譬如墊資、貿易環節冗余嚴重等,未來國內鋼鐵行業或許只有鋼廠、終端以及綜合大型貿易商,而且鋼廠與終端點對點的合作將越來越密切。
在文章最后,筆者迫切希望近期發生的,無論是貿易商的改革,還是鋼廠的轉變,都能引起大家的關注。因為改革勢在必行,請大家謹慎對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