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 國家標準化管理委員會共同發布《鎂及鎂合金冶煉安全生產規范》(GB 29742-2013),據了解,該規范將于2014年實施。該規范規定了鎂及鎂合金冶煉過程中基本安全要求(包括:個體防護、廠房及建筑物、消防設施、生產設備設施)、設備設施安全作業要求(包括:燃氣作業、爐料工序作業、還原車間作業、精煉工序作業、合金化、包裝、運輸、儲存、風險評價)以及事故應急措施等。本標準適合于鎂及鎂合金冶煉企業的設計、施工、驗收、生產、維護、檢修和管理等。
其中,對個體防護的要求包括:
1、生產人員應按GB/T 11651的有關規定,使用勞動保護用品。操作人員在進行作業以前,應按上述要求穿戴防護用品,未穿戴防護用品的人員不允許靠近作業區域,不允許操作設備。
2、高溫作業場所操作人員應使用全棉制品的勞動保護服,不應貼身穿戴化纖制品衣服。
3、在鎂及鎂合金精煉、澆鑄操作時,應佩戴防護面罩。
4、進入爐料粉磨生產現場人員應佩戴防護眼鏡及防塵口罩。
對廠房及建(構)筑物的要求包括:
1、廠房選址、廠區及車間布置、廠房及建筑物應按GB50187、 GB/T12801-2008 、GB50016、GB 50034等標準的規定進行設計建設。
2、車間應具有良好的通風條件。熔化爐、鑄造設備上方不應設置存在滴漏水隱患的設施,如通風裝置、天窗、水管等。所有安全設施,未經主管部門批準,不應拆除或挪作他用。
3、車間不應使用自動噴淋裝置,若本身已有的,應將閥門鎖死并將其中水排盡。
4、精煉車間應為單層建筑,應使用耐腐蝕不可燃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