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爐料準備 各種熔化原材料的要求如下:
1.1 鐵屑:所用鐵屑應明確其成分,若有不同成分的鐵屑應將其分類存放;如果所用鐵屑較濕時,應緩慢提升電爐功率,以防發生鐵屑飛濺現象。
1.2 廢鋼:用作爐料的廢鋼應有合適的塊度,廢鋼應經過處理,清除表面的泥沙和油污等。對廢鋼中管類、箱體類、液壓類等封閉、半封閉的原材料,應經過表面處理后,加料時應在爐內加入一定量鐵屑后再加入廢鋼(加入時要豎著加入,半封閉類要將封閉端放在底部),最后加入鐵屑將其覆蓋,并緩慢提升功率,以避免發生爆炸傷人。
1.3 入爐的鐵屑、廢鋼、鋼屑等原材料應盡量保持其潔凈、無銹、干燥。
1.4 所用回爐料應明確其成分,并分類存放。
1.5 增碳劑粒度、成分應符合工藝要求。
1.6 所用合金應滿足技術條件要求。
2. 爐料配比
根據配料單對各種原材料及合金進行稱量,以保證爐料準確性,保證化學成分的穩定。
3. 熔煉
3.1 電爐出完鐵水后,電爐爐底內加入少量鐵屑,然后將廢鋼、鋼屑、增碳劑、錳鐵等所需原材料一同加入爐內進行熔化。
3.2 待電爐將廢鋼、鋼屑溶化后,將爐內熔渣扒除干凈,再加入鐵屑進行熔化(不得將爐內增碳劑扒除掉以保證鐵水含碳量)。
3.3 熔化鐵水到出爐水位線時,取干凈鐵水進行熱分析。
3.4 根據爐前熱分析結果進行調試,如成分符合要求時,則測量鐵水溫度,待溫度也符合要求時即可出爐。
3.5 出爐前在澆包內加入一定量硅鐵進行孕育處理,出完鐵水后對鐵水攪拌,取樣澆三角試塊。
3.6 根據三角試塊斷口狀況調整孕育量。
3.7 當鐵水溫度過低(低于1320℃)時,則停止澆注,將包內鐵水回爐。
3.8 若繼續熔煉,電爐內最好能存放30-50Kg 鐵水,以利于提高熔煉效率。
3.9 做好電爐熔煉的各項記錄。
3.10 未盡事宜按鑄造手工造型電爐鐵屑熔煉控制計劃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