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國家發改委、環保部、商務部、海關總署、國家工商管理總局、國家質檢總局六部委制定的《商品煤質量管理暫行辦法》日前印發,該辦法自明年1月1日起施行。該辦法對最終進口商品煤的限制放寬了很多,這使煤炭生產企業期待以高硫分為理由限制進口商品煤的預期落空,不過煤炭出口省份正在加快清理涉煤收費,幫助煤企脫困。
有分析師表示,與此前征求意見稿中提到的商品煤指標相比,新辦法的各個指標都有了大幅的放寬。“如果按照新的標準,對褐煤和其他煤種的限制都較之前征求意見寬松了很多,只有占比很少的高硫煤進口受到一些影響,煤炭行業期待過高硫指標限制進口煤的預期完全落空。”
知名煤炭分析師黃騰認為,進口商品煤新限制是基于煤炭的商品屬性,而且即便限制進口也不會推動國內煤炭價格回升,預計后期動力煤價格仍有下跌空間,當務之急是加快清理涉煤收費,降低煤炭企業負擔。
近期,由山西省委常委、副省長帶隊的督查組正對各地、省直相關部門涉煤收費清理規范整改工作進行專項督查。9月12日,山西省長李小鵬帶隊督查太原市涉煤收費清理規范工作,同日副省長張建欣在晉中市督查涉煤收費清理規范工作。
無疑,此次山西省政府領導大力度督查清理涉煤收費,將使之前制定、旨在減少煤炭企業生產成本的措施得到執行,也是為煤企減負、助煤企脫困的重要舉措。預計兩輪改革全部到位后,噸煤減負可達14.3元,山西煤企每年至少可減輕負擔135.51億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