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國家發改委秘書長李樸民在新聞發布會上介紹,此版目錄進一步縮減核準范圍,對市場競爭充分、企業能自我調節、可以用經濟和法律手段有效調控的項目,由核準改為備案,取消核準改為備案的有15項內容,包括鋼鐵、有色金屬、水泥、化肥、造船設施項目以及城市供水等城建項目均取消核準,改為備案管理。在境外投資領域,除涉及敏感國家和地區、敏感行業的項目外,其他項目全部取消核準改為備案管理。
在下放方面,下放地方政府核準23項內容,并對現階段仍需核準的項目,明確了中央部門和地方的責任。地方和企業關注度較高的火電站、熱電站、抽水蓄能電站、新建港區、通用機場、擴建軍民合用機場、擴建一次煉油、鐵礦開發、新建乙烯等項目,以及部分水電站、電網工程、飛機制造等項目,均下放省級政府或者地方政府核準。
經過去年、今年兩次修訂,使得中央層面核準的項目數量合計減少約76%,其中,2013年本的《核準目錄》修訂后,減少了60%;通過今年的再次修訂,再減少40%。
對于在由核準改為備案條件下如何限制鋼鐵等過剩產業的投資,發改委產業司副巡視員李忠娟稱,首先國家的重要項目布局已經基本完成,以鋼鐵為例,2004年以來發改委核準鋼鐵項目大概48個,這些項目的實施對產業布局的調整起了非常重要的作用。
其次,國家遏制新增產能措施成效顯現。2013年10月國務院發布了相關文件,要求各部門不得以任何名義、任何方式核準備案產能嚴重過剩行業新增產能項目。該指導意見出臺一年來,今年1-9月,鋼鐵、水泥、電解鋁、平板玻璃(875, -21.00, -2.34%)等產能過剩行業的固定資產投資同比分別下降5%、14.4%、31%、6%。因此,總體來說,國家遏制新增產能的措施已經開始取得成效。
第三,倒逼過剩產能退出的市場環境已經初步形成。目前鋼鐵、水泥、電解鋁、船舶等行業,市場需求已經進入了平臺期,這幾個行業的產量增幅都處于平臺期或開始下降。產能過剩行業的生產經營基本處于微利狀態,因此企業擴大產能的意愿明顯減弱,投資更趨于理性,更多集中于轉型升級、提高競爭力的項目上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