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鋼公司為嚴格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等國家環境保護法律法規,認真貫徹執行國家和地方政府環境保護方針、政策,持續改善公司環境質量,明確公司各級管理者、各職能部門和生產單位以及全體員工的環境保護職責,近期出臺梅鋼環境保護責任制度。
梅鋼環境保護責任制度,明確了該公司堅持環保優先、預防為主、綜合治理、全員參與、污染擔責的原則。該公司實行“統一領導,分級負責”的環保管理模式。環保管理委員會是該公司環保管理工作的領導機構,負責統一領導該公司的環保管理工作,研究決策該公司環保管理的重大問題。
梅鋼環境保護責任制度,厘清了該公司從董事長、總經理到各單位、各部門、到每一位員工的環境保護職責,體現整個公司從上到下,環境保護人人有責,同時凸顯企業領導層、專業管理部門和每個人承擔不同職責,如專業管理部門負責組織策劃、制定和完善公司環保管理制度,每三年系統更新一次;指導和督促各單位制訂崗位規程(崗位作業指導書), 對貫徹執行情況實施檢查,并將檢查結果納入公司環保績效考核等等。全體員工,要自覺遵守國家環境保護法律法規相關要求及公司和本部門的各種環境保護規章制度;堅持標準化作業,杜絕違章,努力實現零污染;對由于本人違章作業造成的環境污染事故負責;積極參加環保技術培訓、環境保護活動,持續提高個人環保意識和能力;熟知本崗位的各種環境因素,做好本崗位環境因素的監控和事故預防工作。
梅鋼環境保護責任制度出臺,標志該公司環境保護工作真正納入企業發展規劃和運行管理范疇,步入依法承擔環保責任快車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