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總理李克強11月26日主持召開國務院常務會議,討論通過《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修訂草案)》。
會議通過《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修訂草案)》。草案強調源頭治理、全民參與,強化污染排放總量和濃度控制,增加了對重點區域和燃煤、工業、機動車、揚塵等重點領域開展多污染物協同治理和區域聯防聯控的專門規定,明確了對無證、超標排放和監測數據作假等行為的處罰措施。會議決定,草案經進一步修改后提請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
會議通過《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修訂草案)》。草案強調源頭治理、全民參與,強化污染排放總量和濃度控制,增加了對重點區域和燃煤、工業、機動車、揚塵等重點領域開展多污染物協同治理和區域聯防聯控的專門規定,明確了對無證、超標排放和監測數據作假等行為的處罰措施。會議決定,草案經進一步修改后提請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