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或許因虧損也不惹人待見的鋁行業,很長一段時間似乎淡出了大眾的視線,然而周末新京報的一篇《回不去的家園》報道把鋁拉到大眾一線,接受群眾的檢驗。
該報道稱,湖南某地因一鋁廠環保問題受到污染,影響了當地村民生活和生命財產安全。盡管鋁企在該消息刊出后的第一時間進行了及時地公關,對文中的“不實”內容進行了回應。但有些事情又怎么能說得清呢?周末兩天,由紙媒到各大門戶網站和移動終端,賺足了大眾的眼球。這一事件中,鋁企已經中傷,并將鋁這一綠色金屬與污染緊緊相連。
作為輕金屬的鋁,在工業領域因其質量輕,易回收等特點,在行業內被昵稱為“綠色金屬”,在生產和生活中,也很少以污染為由典型討論,在新中國鋁工業發展60年以來,除了擔心歷史遺留的赤泥堆放問題外,其他環節卻少有發生,然而本事件的發生讓我們不得不對這一話題重新審視和分析。
常規推測,此事件是該企業沒有處理好與個別群眾員工之間的矛盾所造成,當然這僅是表面現象,更重要的是,我們在環保認識上還存在一些誤區,筆者認為存在以下幾個問題。
首先是行業上層建筑機構在制定行業標準時存在著滯后問題。作為一個行業發展的指導單位,行業的上層建筑機構是制定和發布行業準入標準的主體,但如何科學地制定行業標準,對于一個發展中國家來說是一件大事,尤其是針對于我國高速發展的鋁工業來說,更是一件難事。
標準要求既不可能一步到位,也不易更替頻繁。比如,一次標準定位太高,與我國整體工業發展水平不匹配,企業望塵莫及;標準太低了又跟不上百姓對生活水平的要求;標準制定太頻繁又會導致新建項目剛剛建好就不符合新標準,成了落后產能。所以說如何科學地制定符合我國鋁行業發展實際情況和前瞻性的行業標準是關鍵性問題。
另外,還存在于行業標準以及規劃性內容滯后現象,比如2011年12月4日,工業和信息化部頒布的《鋁行業十二五規劃》,原則上“十二五”規劃的起止時間應該是2011年初至2015年尾,作為規劃類文件按常理來講應該是易早不亦遲,應該是在2011年年初或是更早一些時間出臺,然后行業內看到這個規劃的時間比規劃期卻整整晚了一年,當然這其中有一些內在原因,但終究這是擺在行業面前的問題,如何讓這些規劃的作用和功能真正地發揮到最大,需要相關部門綜合權衡和思考,希望工作流程能有所改進。
第二是企業認識標準問題也存在誤區。行業準入標準的提高對企業來說就是意味著要增加投資,但企業在投建新項目時既要符合行業標準又想使投入降到最低,所以企業在投建新項目時只要符合當時的標準即可(也就是最低標準),甚至一些企業存在打擦邊球心理,但一個鋁項目的建設周期往往要三五年,最快也要一兩年,而且建成后我們希望一直運營幾十年,甚至寄希望于百年之久,但一些項目在建成后或是剛剛投產,行業標準就更新了,一些環保要求就提高了,導致一些新建合格項目變成了不達標的落后產能。所以說,企業在認識理解和執行行業標準時要有足夠的超前意識,要有長遠考慮,這樣才能保證企業安全生產與環保標準保持距離。
第三是當地政府在引導和監督新項目建設方面存在問題。當地政府為了增加稅收,對于新項目的建設和投產往往比企業還要心切,在一些流程方面開綠燈,睜一只眼閉一只眼,甚至存在一些先建后批的項目存在,但沒有問題暴露還好,一旦有什么紕漏,企業就會被推到輿論的風口浪尖,當地政府一推了之,甚至還要興師問罪,如果我們在審批和新建項目時嚴格把關,有些隱患我們是可以將其扼殺在“搖籃”里的,但是事實并不是如此,所以當地政府部門,要嚴把項目質量關,這樣既造福百姓,又利于企業健康發展,也不耽誤政績考核,三者兼得。
當然,也不排除一些以私報公,小事做大的無理無理取鬧現象,還有個別媒體機構的片面報道,偏見報道造成企業中傷,行業危機的現象偶有發生。所以我們也要科學地、公正地、全面地看待鋁產業污染事件。
總之,對于一個發展中國家,如何發展鋁工業,仍然是一個值得思考的問題,我們既不能用現有的標準去檢驗歷史項目,也不能用歷史的數據去發展行業未來。我們要用發展的眼光去看待鋁工業的發展,不能一葉障目不見泰山,以一概全。在工業領域,鋁工業作為綠色產業當之無愧,在未來的生活里,鋁將更多的應用于我們的生活。
希望污染這一話題不再困擾這個本已艱難卻又值得大力發展的行業,當然更希望鋁行業能夠健康發展造福百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