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別是平臺的法務從業人員,更應當注意,作為規則的制定者,更應當完成自我合規的規范化、嚴謹化和專業化,避免未來借款人產生爭議不清的問題。比如在合同中約定好糾紛解決方式、擔保財產執行方式等。
隨著這幾年互聯網金融行業的快速發展,網絡借款業務己經滲透到各個行業,融資模式也發生了很大的變化,創新產品不斷推陳出新,并被企業所接受,雖然與銀行信貸形式上有一定的差距,但依然保存了天然的聯系,抵押、擔保、回購等形式依然延續傳統金融的基本形式,供應鏈金融、產業鏈金融等創新手段依然需要借鑒商業銀行授信審核的要義,而曾經的鋼貿危機教訓,為網貸行業風險管控積累經驗和提高風險管控能力都具有重要的指導意義,根據鋼貿危機的成因與特點,筆者在此結合當前互聯網金融平臺的運營情況作出具體分析。
2012年以來,華東地區鋼貿企業的資金鏈突然斷裂。據上海高院統計,2013年,上海市法院共受理金融借款合同糾紛案件8216件,同比上升93.27%。金融借款合同糾紛案件標的額猛增到384.86億元,同比增長208.80%,占全上海市涉銀行金融商事糾紛案件收案標的額的92.57%。究其原因,主要是涉鋼貿信貸案件激增。另據浦東新區法院發布《金融商事審判白皮書》顯示,2011-2013年度,浦東新區法院共受理銀行金融借款案3771件,受案總標額達230億元。由于目前我國還處于經濟轉型期,地產、鋼材、煤炭等周期性行業產品價格大幅下跌,新型產業還處于起步階段,新型經濟發展動力尚不足,這就導致了實體經濟下滑嚴重,許多債務人資金斷裂,履約情況惡化,最終大量糾紛集中爆發,金融借款案件受理量隨之急劇增長。
危機回顧
簡單來介紹下,鋼材貿易行業一直都屬于資金密集型行業,就目前行業的交易模式來看,大部分鋼貿企業先要對上游鋼廠全額預付貨款,再給下游客戶賒銷,還需要承擔鋼材運輸途中的資金占用費,交易期間的資金需求量巨大。一般來說做一單鋼材生意至少需要二、三倍的資金支持,才能保證整個資金鏈條和貨物流轉環節的正常運作,因此必須大規模融資,包括經常性的采取貿易融資來彌補資金流缺口,這樣一個巨大的供應鏈融資體系就這樣逐漸形成。
在2010年之前整個行業經歷了一個快速擴張期,鋼材銷售利潤十分可觀。特別是2008年金融危機以后,國家為刺激經濟,拉動內需,擴大消費,大規模投資基礎設施建設,整個鋼貿行業景氣度很高,整個市場的融資規模不斷放大。但2010年以后,我國宏觀經濟整體下行,實體經濟復蘇乏力,加上國家又采取了調控房地產、抑制通貨膨脹等一系列政策,導致鋼材需求低迷,鋼材行業形成了嚴重的產能過剩,去庫存壓力大增。據統計鋼材價格在2011年4月開始出現大幅下跌,大部分鋼貿企業凈利潤僅為0.04%。由于根本無法償還高息融資所欠下的債務,很多鋼貿企業陷入違約的境地。
行業整體低迷還并不是造成這一危機的主要原因。最初鋼貿融資模式主要是為解決中小企業融資難提供了的一種有利手段和創新方式,但最終成為不法鋼貿企業的套利工具,甚至出現了商會、擔保公司、鋼貿企業、市場等多方面整體合謀進行貸款欺詐。據媒體事后報道,相當部分的貸款資金被用來投資了商業地產、購買礦產,或者轉移至海外,更有甚者充當了PE、VC的角色投資起了更加高風險的行業。這才是整場危機的最終推手,隨著行業整體泡沫不斷放大,融資杠桿不斷推高,最終導致了行業資金鏈、信用鏈斷裂,過去風光無限的鋼材“冒險家”們最終成為眾矢之的。
投資過旺
在2008年4萬億的刺激之下,各行各業都掀起了一股投資熱潮,基礎設施建設不斷上馬,大量資金投向了相關領域,同時過去已經或者接近產能過剩行業的非但沒有很好地解決產能過剩問題,同時加大了過剩力度,為后來的行業整體蕭條埋下了隱患。當前這個互聯網金融市場是處于發展初期,行業熱度不減,不少平臺投資需求和融資需求出現了一定比例的差距,大量場外資金等待投標的情況比較嚴重,短期資金供需非均衡的狀態是一種正常情況,但長期下去,在這種非均衡情況下,會促使不少平臺急于找到融資項目,加速融資信息的撮合力度,這其中就難免會導致不少民間資本被引入了產能過剩行業,加速整個行業危機的到來。特別是當前整個行業融資項目非公開,信息披露不完善,使得這個行業都無法詳細了解具體的資金使用情況的大背景下,盲目的投放大量產能過剩、行業發展方向不明確的項目最終會引發系統性風險。互聯網金融平臺應該轉變經營理念,樹立穩健經營理念,摒棄“跑馬圈地”、“規模為王”等狹隘的經營思想和粗放的發展方式,實現由片面向規模要效益轉向管理要效益,由偏重發展規模、速度向統籌兼顧規模、速度、質量、效益轉變。
創新不足
鋼貿行業中聯保、互保的現象十分普遍,比如幾家鋼貿商形成一個聯保小組,成員之間相互承擔連帶保證責任。這種擔保貸款模式在某種程度上有助于集中規模優勢,當一家企業出現融資需求時,可通過行業內企業之間的擔保來獲取授信,或相互拆借、互保等方式代償銀行貸款,因此該種融資模式的創新比較容易放大信用倍數獲得資金支持。但是該模式的一個最大問題在于,由于聯保互保的群體基本都是同一行業企業,當整個行業出現低迷不景氣的情況下,如果多家鋼貿企業出現了經營危機,并且大部分企業都面臨流動資金緊張并出現了代償風險時,那么整個聯保互保就形同虛設,資金鏈風險會順著擔保鏈條危及圈內其他貿易商。當時在全國近20萬家的鋼貿商中,有近2/3的鋼貿商處于危局之中。而造成危局的主要原因就在于鋼貿行業內普遍存在的“聯保互保”,這個曾被周寧人稱為“抱團取暖”的經營方式。
反觀目前不少P2P平臺的業務創新,出現了供應鏈金融、票據貼現、擔保、保證、保理等各種形式的融資方式,特別是產業上下游資金的貿易融資方式。該種模式雖然滿足了不少中小微企業的融資需求,但是也比較容易造成企業關聯方交易,由于民間借貸市場中熟人圈子文化比較濃厚,企業主與其他商戶之間往往又存在同鄉、親友、商業伙伴等關聯關系,一定程度上造成了關聯交易、虛假貿易、虛增交易量的情況,市場內也存在一些貿易企業公司用章等均在融資公司處保管,如何貸款,貸款又如何使用均不知情。以這次鋼貿事件為例,大量的借款是以受托支付的方式,由貸款商戶以支付鋼材款的名義申請開具承兌匯票向另一鋼貿商戶支付,而收款的鋼貿商戶或者是同一市場內的商戶,或者是出票商戶在外地的關聯商戶。這種頻繁的關聯交易往往產生市場虛假繁榮或者商戶正常經營的假象,從而規避了授信審核的監管并使信貸資金流失。
由于鋼貿市場及商戶間存在嚴重的地緣與親屬關系,尤其以福建省周寧縣籍居多,因此容易出現“壘大戶”現象。即由于單個借款人的借款額度有限,借款人便以自己親戚朋友或鄰里商戶的名義申請貸款以規避單戶貸款額度的限制,發放的貸款實際上卻歸其一人使用。這種情形造成實際借款人虛假放大了自身資信,從金融機構獲得了超過自身還款能力的貸款。一旦實際的貸款使用人無法及時還貸,名義上的借款人一般也都沒有還款意愿。
因此,對于P2P平臺來說,一定要確保擔保企業行業集中度不能過高,以免造成無法有效地分散風險。如果不是萬不得已,最好不要采取過于集中的行業內關聯方的擔保措施。原因在于該種形式的擔保所涉及企業眾多,擔保鏈過長,受時間和獲取信息所限對擔保企業的自身資質、企業間關聯關系以及背后所涉及的其他擔保合同很難完全查清。如果平臺合作的擔保公司整體在外承擔的某個行業的擔保業務過于集中,就很難起到風險隔離的作用。
貸前、貸后監督不力
這次危機發生后涉案鋼貿商跑路情況較為普遍,部分案件甚至存在犯罪嫌疑。在部分案件中,被執行人利用同一批鋼材向不同銀行進行質押,甚至通過偽造倉單、入庫單、買賣合同等向銀行騙貸,騙取貸款后即投入房產等獲取暴利,案發后即卷款潛逃,導致銀行巨額損失。這些鋼貿企業普遍只是利用鋼貿市場、和虛假的鋼貿交易為誘餌,獲取大量信貸資金后投資房地產、股市、期市等行業,這些行業都潛藏著較大的市場風險。還有一些鋼貿商為追求高額利潤,將信貸資金用于民間借貸,發放高利貸,最終遇到大量資金逾期,造成資金鏈斷裂后,爆發了系統性信貸風險,因此對于信貸審核機構來說建立有效的貸前、貸后管理制度是很有必要的。
目前,一些P2P平臺在甄別授信業務真實性和反欺詐管理機制方面還不夠完善。
在市場準入方面,由于行業沒有一個標準,大量新增的平臺不斷涌現,許多僅僅有幾年信貸經驗或者客戶資源的創業者就匆忙上線,為了獲取一定客戶資源,在貸后管理方面從不過問,借款人資金使用情況一般沒有有效管理,甚至將這種情況作為方便借款人融資的一個營銷特點大肆宣傳。
1.貸前管理方面,信貸業務操作不夠規范,信貸人員專業能力參差不齊,筆者普遍發現在貸前調查、貸后管理方面不夠充分,一些信貸人員僅僅是收集商戶提供的申請材料,實地調查走馬觀花,對資金來源真實性等重大情況未能深入了解核實。這樣就給不少借款人騙貸留下可趁之機。
2.貸款審批方面,審批人員往往審貸不分離,既要承擔營銷的指標,又要完成貸審任務,導致普遍屈從于領導和業績考核的壓力,獨立性難以保證,主要是提交一些授信材料建議,以保證貸款審批通過,審批方面重抵押、擔保,輕還款來源的現象比較明顯。
3.貸后管理方面,一些信貸經理對貸款資金流向、押品狀況等監控不到位,貸款資金挪用等風險事項不清楚,貸后檢查基本走過場。風險緩釋上,很多貸款存在擔保公司過度擔保、重復抵押、杠桿不斷放大等現象,擔保措施名存實亡,等同于信用放款。
人脈關系風險
一些鋼貿市場高薪聘請銀行離職人員,主要是過去在銀行管理機構擔任一定職務的信貸業務的專長,比如知曉客戶準入標準、貸款審批條件、操作流程和管理漏洞等,幫助、指導商戶粉飾財務報表,美化申報材料,包裝出符合銀行要求的、能夠審批通過的申報材料。同時,鋼貿市場利用離職人員在銀行工作期間積累的人脈資源,專門和銀行打交道,跑有權準入部門,跑有權審批機構,四下活動,找關系,打招呼,以成功獲取銀行信貸資金。
需要注意到的是現在不少互聯網金融企業高薪聘請離職人員,希望利用其人脈關系為平臺開拓市場和資源。但此類人員雖有豐富的授信審核經營和風險管理專業背景,一定程度上也可以為平臺帶來穩定的客戶資源,但還是需要警惕的是專業從業人員十分容易依靠自身的專業背景和平臺管理漏洞幫助并指導借款人美化申報材料,量身定做符合平臺風控要求的資料,以獲取資金支持。如何有效的利用好這類人群的人脈資源和專業能力,真實有效地服務于平臺的運營,并避免出現監守自盜,在本已風險管理比較薄弱的平臺上預防出現道德風險和操作風險是目前廣大平臺管理人需要好好思考的一個問題。
法律糾紛涌現
在整個鋼貿危機爆發后,除了之前提到的審貸、欺詐現象,我們還陸續發現了一系列法律問題,這樣問題一直給整個危機的合理化解帶來的不小的阻礙。
1.在合同訂立方面。首先是在合同的簽約過程中,存在金融機構工作人員代簽的現象,導致發生還款糾紛之時,借款人、擔保人對借款的事實予以否認,增加合同確認的難度和復雜度。其次是貸款利率的約定違反國家規定。有的借款合同中約定的利率為銀行貸款的3倍或臨近4倍,逾期罰息為利率的50%,在逾期情況下,利率就超過銀行貸款的4倍,而法律對超出部分是不予保護的。再次是對貸款金額數目的控制不當。存在超限貸款現象,比如一些小貸公司的貸款金額超過了本身的注冊資金,放大了公司的貸款規模,集聚了較大的還款風險。還有合同本土化文化的不足、格式合同重點條款對當事人提示不足的問題。
2.擔保手續落實方面。首先是擔保虛假問題,通過偽造倉單、入庫單、買賣合同等向銀行騙貸。其次是重復質押問題,部分鋼貿企業在同一批鋼材上設定多個質權,或對浮動質押的鋼材進行多次交易,導致執行中眾多案外人異議現象突出。再次是借他人名義,規避單戶貸款額度的限制,貸款實際歸一人使用。銀行方面:首先是存在金融工作人員擔保條件還沒有落實就開始放款的現象,一旦出現問題,擔保難以落實。其次是信貸業務真實性和反欺詐管理機制不夠完善,信貸業務操作不夠規范,實地調查走馬觀花,對資本金來源真實性等重大情況未能深入了解核實。
3.資產保全方面。當鋼貿危機最終演變為系統性、區域性風險的時候,通過司法途徑需求資產保全成了各家金融機構最后不得不做的事。但案件審理中債務人下落不明的情況接近九成,大部分訴訟案件適用公告送達,導致審判執行周期長。審判中需經應訴手續送達、裁判文書送達2次公告,執行中則需經執行令、查封裁定、拍賣裁定、評估報告4次公告,公告期總和耗時接近一年半的時間。訴訟保全的工作量也異常之大。此外,有些案件中被告已涉及刑事問題,不少人已被刑事羈押,根據先刑后民原則商事案件只能中止審理,形成;民刑交叉案件多樣化和復雜化,從而影響整個案件的正常審理。更嚴重的是案件審理過程中還發現了案中案,更多的虛構交易、重復質押、重復抵押等現象不斷被報出,這都對整個資產保全工作的順利推進帶來的巨大的障礙
如何在打擊涉鋼貿市場刑事犯罪的基礎上,妥善審理好民商事案件,依法維護金融債權也已成為難點。
回過頭來再思考目前的互聯網金融,如何有效的防范規避這種種法律問題呢?我認為在任何借口合同制定過程中,一定要注意合規問題。特別是平臺的法務從業人員,更應當注意,作為規則的制定者,更應當完成自我合規的規范化、嚴謹化和專業化,避免未來借款人產生爭議不清的問題。比如在合同中約定好糾紛解決方式、擔保財產執行方式等;其次,在擔保過程中注意首封處置權與抵押權優先實現之間的問題,只有在事前把各種可能存在的問題都一一謹慎地審核防范,才能讓借貸關系更穩健地長期進行下去。另外也需要我們司法部門注意到的是,未來如何在打擊涉刑事犯罪的基礎上,妥善審理好民商事案件,依法有效地維護債權,保護中小投資人的權益也已成為值得思考的一個方面。
鋼貿危機事件雖然已經在過去幾年間發生了,現在筆者來談這個事件也并不是什么新鮮的新聞,但回頭思考這場危機的根源,反思過去的經歷并總結危機的經驗教訓之時,還是不免讓我們為當下火熱的P2P行業的風控多了些冷思考,人類創新的腳步不斷前行,模式變了,不變的是人性。
隨著這幾年互聯網金融行業的快速發展,網絡借款業務己經滲透到各個行業,融資模式也發生了很大的變化,創新產品不斷推陳出新,并被企業所接受,雖然與銀行信貸形式上有一定的差距,但依然保存了天然的聯系,抵押、擔保、回購等形式依然延續傳統金融的基本形式,供應鏈金融、產業鏈金融等創新手段依然需要借鑒商業銀行授信審核的要義,而曾經的鋼貿危機教訓,為網貸行業風險管控積累經驗和提高風險管控能力都具有重要的指導意義,根據鋼貿危機的成因與特點,筆者在此結合當前互聯網金融平臺的運營情況作出具體分析。
2012年以來,華東地區鋼貿企業的資金鏈突然斷裂。據上海高院統計,2013年,上海市法院共受理金融借款合同糾紛案件8216件,同比上升93.27%。金融借款合同糾紛案件標的額猛增到384.86億元,同比增長208.80%,占全上海市涉銀行金融商事糾紛案件收案標的額的92.57%。究其原因,主要是涉鋼貿信貸案件激增。另據浦東新區法院發布《金融商事審判白皮書》顯示,2011-2013年度,浦東新區法院共受理銀行金融借款案3771件,受案總標額達230億元。由于目前我國還處于經濟轉型期,地產、鋼材、煤炭等周期性行業產品價格大幅下跌,新型產業還處于起步階段,新型經濟發展動力尚不足,這就導致了實體經濟下滑嚴重,許多債務人資金斷裂,履約情況惡化,最終大量糾紛集中爆發,金融借款案件受理量隨之急劇增長。
危機回顧
簡單來介紹下,鋼材貿易行業一直都屬于資金密集型行業,就目前行業的交易模式來看,大部分鋼貿企業先要對上游鋼廠全額預付貨款,再給下游客戶賒銷,還需要承擔鋼材運輸途中的資金占用費,交易期間的資金需求量巨大。一般來說做一單鋼材生意至少需要二、三倍的資金支持,才能保證整個資金鏈條和貨物流轉環節的正常運作,因此必須大規模融資,包括經常性的采取貿易融資來彌補資金流缺口,這樣一個巨大的供應鏈融資體系就這樣逐漸形成。
在2010年之前整個行業經歷了一個快速擴張期,鋼材銷售利潤十分可觀。特別是2008年金融危機以后,國家為刺激經濟,拉動內需,擴大消費,大規模投資基礎設施建設,整個鋼貿行業景氣度很高,整個市場的融資規模不斷放大。但2010年以后,我國宏觀經濟整體下行,實體經濟復蘇乏力,加上國家又采取了調控房地產、抑制通貨膨脹等一系列政策,導致鋼材需求低迷,鋼材行業形成了嚴重的產能過剩,去庫存壓力大增。據統計鋼材價格在2011年4月開始出現大幅下跌,大部分鋼貿企業凈利潤僅為0.04%。由于根本無法償還高息融資所欠下的債務,很多鋼貿企業陷入違約的境地。
行業整體低迷還并不是造成這一危機的主要原因。最初鋼貿融資模式主要是為解決中小企業融資難提供了的一種有利手段和創新方式,但最終成為不法鋼貿企業的套利工具,甚至出現了商會、擔保公司、鋼貿企業、市場等多方面整體合謀進行貸款欺詐。據媒體事后報道,相當部分的貸款資金被用來投資了商業地產、購買礦產,或者轉移至海外,更有甚者充當了PE、VC的角色投資起了更加高風險的行業。這才是整場危機的最終推手,隨著行業整體泡沫不斷放大,融資杠桿不斷推高,最終導致了行業資金鏈、信用鏈斷裂,過去風光無限的鋼材“冒險家”們最終成為眾矢之的。
投資過旺
在2008年4萬億的刺激之下,各行各業都掀起了一股投資熱潮,基礎設施建設不斷上馬,大量資金投向了相關領域,同時過去已經或者接近產能過剩行業的非但沒有很好地解決產能過剩問題,同時加大了過剩力度,為后來的行業整體蕭條埋下了隱患。當前這個互聯網金融市場是處于發展初期,行業熱度不減,不少平臺投資需求和融資需求出現了一定比例的差距,大量場外資金等待投標的情況比較嚴重,短期資金供需非均衡的狀態是一種正常情況,但長期下去,在這種非均衡情況下,會促使不少平臺急于找到融資項目,加速融資信息的撮合力度,這其中就難免會導致不少民間資本被引入了產能過剩行業,加速整個行業危機的到來。特別是當前整個行業融資項目非公開,信息披露不完善,使得這個行業都無法詳細了解具體的資金使用情況的大背景下,盲目的投放大量產能過剩、行業發展方向不明確的項目最終會引發系統性風險。互聯網金融平臺應該轉變經營理念,樹立穩健經營理念,摒棄“跑馬圈地”、“規模為王”等狹隘的經營思想和粗放的發展方式,實現由片面向規模要效益轉向管理要效益,由偏重發展規模、速度向統籌兼顧規模、速度、質量、效益轉變。
創新不足
鋼貿行業中聯保、互保的現象十分普遍,比如幾家鋼貿商形成一個聯保小組,成員之間相互承擔連帶保證責任。這種擔保貸款模式在某種程度上有助于集中規模優勢,當一家企業出現融資需求時,可通過行業內企業之間的擔保來獲取授信,或相互拆借、互保等方式代償銀行貸款,因此該種融資模式的創新比較容易放大信用倍數獲得資金支持。但是該模式的一個最大問題在于,由于聯保互保的群體基本都是同一行業企業,當整個行業出現低迷不景氣的情況下,如果多家鋼貿企業出現了經營危機,并且大部分企業都面臨流動資金緊張并出現了代償風險時,那么整個聯保互保就形同虛設,資金鏈風險會順著擔保鏈條危及圈內其他貿易商。當時在全國近20萬家的鋼貿商中,有近2/3的鋼貿商處于危局之中。而造成危局的主要原因就在于鋼貿行業內普遍存在的“聯保互保”,這個曾被周寧人稱為“抱團取暖”的經營方式。
反觀目前不少P2P平臺的業務創新,出現了供應鏈金融、票據貼現、擔保、保證、保理等各種形式的融資方式,特別是產業上下游資金的貿易融資方式。該種模式雖然滿足了不少中小微企業的融資需求,但是也比較容易造成企業關聯方交易,由于民間借貸市場中熟人圈子文化比較濃厚,企業主與其他商戶之間往往又存在同鄉、親友、商業伙伴等關聯關系,一定程度上造成了關聯交易、虛假貿易、虛增交易量的情況,市場內也存在一些貿易企業公司用章等均在融資公司處保管,如何貸款,貸款又如何使用均不知情。以這次鋼貿事件為例,大量的借款是以受托支付的方式,由貸款商戶以支付鋼材款的名義申請開具承兌匯票向另一鋼貿商戶支付,而收款的鋼貿商戶或者是同一市場內的商戶,或者是出票商戶在外地的關聯商戶。這種頻繁的關聯交易往往產生市場虛假繁榮或者商戶正常經營的假象,從而規避了授信審核的監管并使信貸資金流失。
由于鋼貿市場及商戶間存在嚴重的地緣與親屬關系,尤其以福建省周寧縣籍居多,因此容易出現“壘大戶”現象。即由于單個借款人的借款額度有限,借款人便以自己親戚朋友或鄰里商戶的名義申請貸款以規避單戶貸款額度的限制,發放的貸款實際上卻歸其一人使用。這種情形造成實際借款人虛假放大了自身資信,從金融機構獲得了超過自身還款能力的貸款。一旦實際的貸款使用人無法及時還貸,名義上的借款人一般也都沒有還款意愿。
因此,對于P2P平臺來說,一定要確保擔保企業行業集中度不能過高,以免造成無法有效地分散風險。如果不是萬不得已,最好不要采取過于集中的行業內關聯方的擔保措施。原因在于該種形式的擔保所涉及企業眾多,擔保鏈過長,受時間和獲取信息所限對擔保企業的自身資質、企業間關聯關系以及背后所涉及的其他擔保合同很難完全查清。如果平臺合作的擔保公司整體在外承擔的某個行業的擔保業務過于集中,就很難起到風險隔離的作用。
貸前、貸后監督不力
這次危機發生后涉案鋼貿商跑路情況較為普遍,部分案件甚至存在犯罪嫌疑。在部分案件中,被執行人利用同一批鋼材向不同銀行進行質押,甚至通過偽造倉單、入庫單、買賣合同等向銀行騙貸,騙取貸款后即投入房產等獲取暴利,案發后即卷款潛逃,導致銀行巨額損失。這些鋼貿企業普遍只是利用鋼貿市場、和虛假的鋼貿交易為誘餌,獲取大量信貸資金后投資房地產、股市、期市等行業,這些行業都潛藏著較大的市場風險。還有一些鋼貿商為追求高額利潤,將信貸資金用于民間借貸,發放高利貸,最終遇到大量資金逾期,造成資金鏈斷裂后,爆發了系統性信貸風險,因此對于信貸審核機構來說建立有效的貸前、貸后管理制度是很有必要的。
目前,一些P2P平臺在甄別授信業務真實性和反欺詐管理機制方面還不夠完善。
在市場準入方面,由于行業沒有一個標準,大量新增的平臺不斷涌現,許多僅僅有幾年信貸經驗或者客戶資源的創業者就匆忙上線,為了獲取一定客戶資源,在貸后管理方面從不過問,借款人資金使用情況一般沒有有效管理,甚至將這種情況作為方便借款人融資的一個營銷特點大肆宣傳。
1.貸前管理方面,信貸業務操作不夠規范,信貸人員專業能力參差不齊,筆者普遍發現在貸前調查、貸后管理方面不夠充分,一些信貸人員僅僅是收集商戶提供的申請材料,實地調查走馬觀花,對資金來源真實性等重大情況未能深入了解核實。這樣就給不少借款人騙貸留下可趁之機。
2.貸款審批方面,審批人員往往審貸不分離,既要承擔營銷的指標,又要完成貸審任務,導致普遍屈從于領導和業績考核的壓力,獨立性難以保證,主要是提交一些授信材料建議,以保證貸款審批通過,審批方面重抵押、擔保,輕還款來源的現象比較明顯。
3.貸后管理方面,一些信貸經理對貸款資金流向、押品狀況等監控不到位,貸款資金挪用等風險事項不清楚,貸后檢查基本走過場。風險緩釋上,很多貸款存在擔保公司過度擔保、重復抵押、杠桿不斷放大等現象,擔保措施名存實亡,等同于信用放款。
人脈關系風險
一些鋼貿市場高薪聘請銀行離職人員,主要是過去在銀行管理機構擔任一定職務的信貸業務的專長,比如知曉客戶準入標準、貸款審批條件、操作流程和管理漏洞等,幫助、指導商戶粉飾財務報表,美化申報材料,包裝出符合銀行要求的、能夠審批通過的申報材料。同時,鋼貿市場利用離職人員在銀行工作期間積累的人脈資源,專門和銀行打交道,跑有權準入部門,跑有權審批機構,四下活動,找關系,打招呼,以成功獲取銀行信貸資金。
需要注意到的是現在不少互聯網金融企業高薪聘請離職人員,希望利用其人脈關系為平臺開拓市場和資源。但此類人員雖有豐富的授信審核經營和風險管理專業背景,一定程度上也可以為平臺帶來穩定的客戶資源,但還是需要警惕的是專業從業人員十分容易依靠自身的專業背景和平臺管理漏洞幫助并指導借款人美化申報材料,量身定做符合平臺風控要求的資料,以獲取資金支持。如何有效的利用好這類人群的人脈資源和專業能力,真實有效地服務于平臺的運營,并避免出現監守自盜,在本已風險管理比較薄弱的平臺上預防出現道德風險和操作風險是目前廣大平臺管理人需要好好思考的一個問題。
法律糾紛涌現
在整個鋼貿危機爆發后,除了之前提到的審貸、欺詐現象,我們還陸續發現了一系列法律問題,這樣問題一直給整個危機的合理化解帶來的不小的阻礙。
1.在合同訂立方面。首先是在合同的簽約過程中,存在金融機構工作人員代簽的現象,導致發生還款糾紛之時,借款人、擔保人對借款的事實予以否認,增加合同確認的難度和復雜度。其次是貸款利率的約定違反國家規定。有的借款合同中約定的利率為銀行貸款的3倍或臨近4倍,逾期罰息為利率的50%,在逾期情況下,利率就超過銀行貸款的4倍,而法律對超出部分是不予保護的。再次是對貸款金額數目的控制不當。存在超限貸款現象,比如一些小貸公司的貸款金額超過了本身的注冊資金,放大了公司的貸款規模,集聚了較大的還款風險。還有合同本土化文化的不足、格式合同重點條款對當事人提示不足的問題。
2.擔保手續落實方面。首先是擔保虛假問題,通過偽造倉單、入庫單、買賣合同等向銀行騙貸。其次是重復質押問題,部分鋼貿企業在同一批鋼材上設定多個質權,或對浮動質押的鋼材進行多次交易,導致執行中眾多案外人異議現象突出。再次是借他人名義,規避單戶貸款額度的限制,貸款實際歸一人使用。銀行方面:首先是存在金融工作人員擔保條件還沒有落實就開始放款的現象,一旦出現問題,擔保難以落實。其次是信貸業務真實性和反欺詐管理機制不夠完善,信貸業務操作不夠規范,實地調查走馬觀花,對資本金來源真實性等重大情況未能深入了解核實。
3.資產保全方面。當鋼貿危機最終演變為系統性、區域性風險的時候,通過司法途徑需求資產保全成了各家金融機構最后不得不做的事。但案件審理中債務人下落不明的情況接近九成,大部分訴訟案件適用公告送達,導致審判執行周期長。審判中需經應訴手續送達、裁判文書送達2次公告,執行中則需經執行令、查封裁定、拍賣裁定、評估報告4次公告,公告期總和耗時接近一年半的時間。訴訟保全的工作量也異常之大。此外,有些案件中被告已涉及刑事問題,不少人已被刑事羈押,根據先刑后民原則商事案件只能中止審理,形成;民刑交叉案件多樣化和復雜化,從而影響整個案件的正常審理。更嚴重的是案件審理過程中還發現了案中案,更多的虛構交易、重復質押、重復抵押等現象不斷被報出,這都對整個資產保全工作的順利推進帶來的巨大的障礙
如何在打擊涉鋼貿市場刑事犯罪的基礎上,妥善審理好民商事案件,依法維護金融債權也已成為難點。
回過頭來再思考目前的互聯網金融,如何有效的防范規避這種種法律問題呢?我認為在任何借口合同制定過程中,一定要注意合規問題。特別是平臺的法務從業人員,更應當注意,作為規則的制定者,更應當完成自我合規的規范化、嚴謹化和專業化,避免未來借款人產生爭議不清的問題。比如在合同中約定好糾紛解決方式、擔保財產執行方式等;其次,在擔保過程中注意首封處置權與抵押權優先實現之間的問題,只有在事前把各種可能存在的問題都一一謹慎地審核防范,才能讓借貸關系更穩健地長期進行下去。另外也需要我們司法部門注意到的是,未來如何在打擊涉刑事犯罪的基礎上,妥善審理好民商事案件,依法有效地維護債權,保護中小投資人的權益也已成為值得思考的一個方面。
鋼貿危機事件雖然已經在過去幾年間發生了,現在筆者來談這個事件也并不是什么新鮮的新聞,但回頭思考這場危機的根源,反思過去的經歷并總結危機的經驗教訓之時,還是不免讓我們為當下火熱的P2P行業的風控多了些冷思考,人類創新的腳步不斷前行,模式變了,不變的是人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