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公告內容的真實、準確和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本公司股權分置改革方案于2005年8月12日召開的2005年第一次臨時股東大會審議通過,并于2005年8月18日實施。公司唯一控股股東寶鋼集團廣東韶關鋼鐵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韶關鋼鐵”)的前身廣東省韶關鋼鐵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韶鋼集團”)在本公司股權分置改革方案中作出如下增持承諾:
韶鋼集團承諾:“股權分置改革實施完成后兩個月內,若韶鋼松山股價低于3.95元(以2005年6月17日韶鋼松山股票收盤價5.69元,經2004年度利潤分配除權除息后之3.43元的115%),我司將投入資金2億元人民幣,擇機通過深圳證券交易所以集中競價的交易方式增持韶鋼松山的社會公眾股,增持規模不超過公司現有總股本的5%。我司承諾,在我司增持韶鋼松山社會公眾股份計劃全部完成后的六個月內不出售增持的股份,并履行相關的信息披露義務”。
由于股權分置改革實施完成后韶鋼松山的股票價格低于3.95元,觸發了增持條件,從2005年8月18日起至2005年10月13日的兩個月內韶鋼集團在二級市場增持了64,024,890股韶鋼松山股票,占股改完成時總股本的4.77%,所用增持資金總額為200,000,308.01元。韶鋼集團增持完成后的六個月內沒有出售該增持股份,并履行了相關的信息披露義務,韶鋼集團嚴格履行了上述增持股份的承諾。
2006年4月13日起,韶鋼集團因股權分置改革實施而承諾的從二級市場增持的64,024,890股韶鋼松山流通股已滿足解除鎖定條件。近日,韶關鋼鐵委托本公司董事會向深圳證券交易所及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提出該增持股份的解除鎖定申請。同時,應韶關鋼鐵的要求,公司申請解除韶關鋼鐵賬戶的解凍和該賬戶所持流通股份的解凍。
公司已接到中國登記結算公司深圳分公司通知,已將上述的64,024,890股份解除凍結。自2015年3月19日起,韶關鋼鐵賬戶已解凍,被凍結的64,024,890股可上市交易。
增持股份解除鎖定后,公司控股股東韶關鋼鐵將繼續履行在股權分置改革中所做出的其他承諾。韶關鋼鐵及本公司在上市交易、信息披露等過程中將嚴格遵守《公司法》、《證券法》、《上市公司股權分置改革管理辦法》、《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規則》、《上市公司收購管理辦法》等相關規定。
特此公告。
廣東韶鋼松山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2015年3月19日
本公司股權分置改革方案于2005年8月12日召開的2005年第一次臨時股東大會審議通過,并于2005年8月18日實施。公司唯一控股股東寶鋼集團廣東韶關鋼鐵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韶關鋼鐵”)的前身廣東省韶關鋼鐵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韶鋼集團”)在本公司股權分置改革方案中作出如下增持承諾:
韶鋼集團承諾:“股權分置改革實施完成后兩個月內,若韶鋼松山股價低于3.95元(以2005年6月17日韶鋼松山股票收盤價5.69元,經2004年度利潤分配除權除息后之3.43元的115%),我司將投入資金2億元人民幣,擇機通過深圳證券交易所以集中競價的交易方式增持韶鋼松山的社會公眾股,增持規模不超過公司現有總股本的5%。我司承諾,在我司增持韶鋼松山社會公眾股份計劃全部完成后的六個月內不出售增持的股份,并履行相關的信息披露義務”。
由于股權分置改革實施完成后韶鋼松山的股票價格低于3.95元,觸發了增持條件,從2005年8月18日起至2005年10月13日的兩個月內韶鋼集團在二級市場增持了64,024,890股韶鋼松山股票,占股改完成時總股本的4.77%,所用增持資金總額為200,000,308.01元。韶鋼集團增持完成后的六個月內沒有出售該增持股份,并履行了相關的信息披露義務,韶鋼集團嚴格履行了上述增持股份的承諾。
2006年4月13日起,韶鋼集團因股權分置改革實施而承諾的從二級市場增持的64,024,890股韶鋼松山流通股已滿足解除鎖定條件。近日,韶關鋼鐵委托本公司董事會向深圳證券交易所及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提出該增持股份的解除鎖定申請。同時,應韶關鋼鐵的要求,公司申請解除韶關鋼鐵賬戶的解凍和該賬戶所持流通股份的解凍。
公司已接到中國登記結算公司深圳分公司通知,已將上述的64,024,890股份解除凍結。自2015年3月19日起,韶關鋼鐵賬戶已解凍,被凍結的64,024,890股可上市交易。
增持股份解除鎖定后,公司控股股東韶關鋼鐵將繼續履行在股權分置改革中所做出的其他承諾。韶關鋼鐵及本公司在上市交易、信息披露等過程中將嚴格遵守《公司法》、《證券法》、《上市公司股權分置改革管理辦法》、《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規則》、《上市公司收購管理辦法》等相關規定。
特此公告。
廣東韶鋼松山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2015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