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富源縣出臺三大舉措,力促全縣煤炭產業持續健康發展。
減輕企業負擔。對縣域內國有及地方煤礦、洗煤廠、焦化廠等涉煤企業,從2015年5月25日起,取消征收育林基金,暫停征收價格調節基金、安全技術服務費、煤炭安全救災服務費、煤炭過磅服務費、煤炭礦山救護費,保留法律法規規定的水土流失防治費和排污費2項費用,征收方式和征管措施按照原有規定執行。
優化發展環境。建立行政審批項目“清單”公示制度,清理行政審批事項,優化權力運行流程,建立動態管理和運行監督機制,適時公示本部門權力清單,接受社會監督。對依法確定的行政許可事項的項目名稱、設立依據、辦理條件、辦理程序、收費標準、法定時限、服務承諾等內容,以規范性文件向社會發布,確保審批事項的公開化、法定化和規范化。切實提高行政審查審批效率,積極為企業提供政策法規和業務指導,對企業申請辦理的項目審批、證照延期等手續,嚴格落實限時辦結制度,及時辦理;對招商引資或其他新建項目,積極幫助解決供地問題,確保項目落地和建設順利推進。
加大幫扶力度。加強對企業、項目的幫扶,認真調研了解當前企業面臨的困難問題,深化銀企合作,密切關注企業運營資金需求情況,適時向企業提供金融支持;積極幫助企業申報爭取各級各類扶持補助項目、資金,幫助企業緩解資金周轉壓力。積極向縣外企業推介銷售各類工農業產品,有效解決企業產品銷售難題,促進企業穩步發展。
減輕企業負擔。對縣域內國有及地方煤礦、洗煤廠、焦化廠等涉煤企業,從2015年5月25日起,取消征收育林基金,暫停征收價格調節基金、安全技術服務費、煤炭安全救災服務費、煤炭過磅服務費、煤炭礦山救護費,保留法律法規規定的水土流失防治費和排污費2項費用,征收方式和征管措施按照原有規定執行。
優化發展環境。建立行政審批項目“清單”公示制度,清理行政審批事項,優化權力運行流程,建立動態管理和運行監督機制,適時公示本部門權力清單,接受社會監督。對依法確定的行政許可事項的項目名稱、設立依據、辦理條件、辦理程序、收費標準、法定時限、服務承諾等內容,以規范性文件向社會發布,確保審批事項的公開化、法定化和規范化。切實提高行政審查審批效率,積極為企業提供政策法規和業務指導,對企業申請辦理的項目審批、證照延期等手續,嚴格落實限時辦結制度,及時辦理;對招商引資或其他新建項目,積極幫助解決供地問題,確保項目落地和建設順利推進。
加大幫扶力度。加強對企業、項目的幫扶,認真調研了解當前企業面臨的困難問題,深化銀企合作,密切關注企業運營資金需求情況,適時向企業提供金融支持;積極幫助企業申報爭取各級各類扶持補助項目、資金,幫助企業緩解資金周轉壓力。積極向縣外企業推介銷售各類工農業產品,有效解決企業產品銷售難題,促進企業穩步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