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紀委、省紀委近期相繼發出通知,嚴禁公款購買印刷寄送賀年卡等物品。為使上級紀律要求在酒鋼集團公司得到認真貫徹落實,酒鋼紀委近日下發通知,要求各單位、部門嚴禁用公款購買印刷寄送賀年卡等物品。
酒鋼紀委要求,各單位要充分認識到,中央和省上明令禁止各級黨政機關、國有企事業單位和金融機構,用公款購買、印刷、寄送、贈送賀年卡、明信片、年歷等物品,是繼禁止中秋國慶送月餅、送節禮之后,反對“四風”的又一具體要求,是以實際行動貫徹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開展黨的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的務實舉措,體現了鍥而不舍、持之以恒地“釘釘子”精神,集團公司各級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要認真學習領會,堅決貫徹執行,做到令行禁止。
酒鋼紀委通知強調,集團公司兩級紀檢監察機關要持之以恒強化監督檢查,及時發現問題,堅決予以糾正。對頂風違紀的,發現一起、查處一起,嚴肅責任追究,通報曝光典型案例。以改進作風的實際成效,不斷深化和鞏固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省委“雙十條規定”精神的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