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降低(替代)外委外包費用獎勵實施細則出臺
為實現(xiàn)外委外包費用比上年降低1億元的總體目標,長鋼公司以正激勵調動各單位降低外委外包費用的積極性,日前制訂了2015年降低(替代)外委外包費用獎勵實施細則。
該細則的制定原則,一是堅持以經(jīng)濟效益為中心的原則,獎勵額度與項目的難易程度、降低費用幅度掛鉤,難度越大的項目獎勵越大,降低費用越多的項目獎勵越大;二是鼓勵內部職工頂替外委外包項目的原則,鼓勵長鋼公司各二級單位在不增加編制的前提下,自行替代外委外包項目。
具體獎勵辦法為:一是公司相關業(yè)主單位在不增加定員編制的基礎上,積極使用本單位現(xiàn)有職工自行承擔外委外包項目的,經(jīng)計財處確認后,以項目替代部分比上年費用降低額為基數(shù),按照8%提取獎勵。二是項目主要負責單位及業(yè)主單位與外委外包單位重新簽訂合同后,與上年同口徑相比降低外委外包費用的,經(jīng)計財處確認后,按照降低費用額的3%提取獎勵。三是外委外包項目按噸產品等單位價格結算的,由計財處選取適合的對標單位進行對標,項目實際單位結算價格低于對標企業(yè)指標的,以單位價格比對標企業(yè)降低額和應對數(shù)量的總價為提獎基數(shù),按5%提取獎勵。
該細則適用于外委外包項目涉及的長鋼公司相關業(yè)主單位、職能管理處室,適用時限為今年的4月1日至12月31日。此外,細則還對提獎程序、提獎比例可能涉及到的變動、考核等內容進行了詳細規(guī)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