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省(陜西省,下同)政府同意,近日,陜西省出臺進一步推動煤炭產業平穩健康發展意見。
意見提出,對今年有望建成投產的項目,要加大協調力度,全力搞好服務,力促其早投產、早見效。其中新建、改擴建礦井5處,可新增產能2260萬噸,新增產值約58億元;資源整合礦井28處,可新增產能1485萬噸,新增產值約38億元。
同時,鼓勵企業不斷創新營銷方式,加大對銷售有功人員的獎勵;大力推動榆林蘭炭進入京津冀、長三角、珠三角地區;加強與川渝、兩湖等重點用煤地區及省外重點用戶銜接,協商建立優勢互補、合作共贏的長效合作機制。
適時在我省境內開展對運輸煤炭、蘭炭車輛高速公路通行費減半征收,爭取增加川渝流向鐵路運力指標和通過神朔鐵路運輸在榆林市所產煤炭的運量,對發運量大、穩定的戰略大客戶推行鐵路運費協商定價,并著力開辟榆林、延安煤炭等能化產品經包西、黃韓侯鐵路直達日照港的鐵路運輸通道,全力促進陜煤外運。
在加快煤電、煤化電一體化發展方面,鼓勵省內發電企業就近選用燃煤;鼓勵大型煤炭、電力企業簽訂中長期合同,鼓勵煤電聯營;支持能化產業向煤制芳烴、煤制烯烴等高端精細化方向發展,延長產業鏈;加強與國家發改委等部門、企業銜接,積極推動在榆林、渭北地區建設大型坑口電廠和大型煤化工項目,建設直流特高壓輸電工程,并將其納入中省規劃。
支持煤炭企業加快轉型升級,鼓勵支持資源瀕臨枯竭、災害嚴重、開采成本高、煤質差、虧損嚴重且扭虧無望煤礦尤其是國有煤礦主動退出;做好關閉煤礦職工分流安置工作;限制劣質資源礦井生產等。全省計劃安排停產、停建礦井50處,減少產能1000萬噸以上。
金融支持上,完善信用擔保體系,鼓勵設立政府出資支持引導社會資本參與的融資性擔保機構;加強政銀企對接,支持企業發行債券和上市。嚴格執行省財政廳、省物價局《關于公布煤炭資源稅改革后全省涉及煤炭原油天然氣政府性基金和行政事業性收費目錄清單的通知》要求,從嚴查處各地、各部門自行設立收費項目、擅自提高收費標準等行為。
此外,我省還提出要積極向國家發改委、財政部等反映,促其盡快研究制定有利于煤炭企業走出困境和持續健康發展的稅費扶持政策,如對老礦井實行所得稅優惠等,切實減輕企業稅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