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9月7日,WTO保障措施委員會發布通報稱,印尼調查機關于2015年8月11日發布通告,決定對進口不規則盤卷的熱軋條和桿征收為期3年的保障措施稅,具體稅率如下:第一年(2015年8月17日~2016年8月16日)為14.5%,第二年(2016年8月17日~2017年8月16日)為10%,第三年(2017年8月17日~2018年8月16日)為5.5%。但越南、印度、泰國等121個發展中國家(地區)不包括在該措施之內。涉案產品海關編碼為7213.91.10.00、7213.91.20.00、7213.91.90.00、7213.99.10.00、7213.99.20.00、7213.99.90.00、7227.90.00.00。
2014年1月17日,印尼對進口不規則盤卷的熱軋條和桿進行保障措施立案調查;2015年1月5日,WTO保障措施委員會發布公告稱,印尼對進口不規則盤卷的熱軋條和桿作出保障措施產業損害裁決,印尼涉案產品進口量在絕對數量和相對數量方面都出現顯著增加,涉案產品進口顯著增加對國內產業造成了嚴重損害,因此建議對進口不規則盤卷的熱軋條和桿征收保障措施稅。
2014年1月17日,印尼對進口不規則盤卷的熱軋條和桿進行保障措施立案調查;2015年1月5日,WTO保障措施委員會發布公告稱,印尼對進口不規則盤卷的熱軋條和桿作出保障措施產業損害裁決,印尼涉案產品進口量在絕對數量和相對數量方面都出現顯著增加,涉案產品進口顯著增加對國內產業造成了嚴重損害,因此建議對進口不規則盤卷的熱軋條和桿征收保障措施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