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0日,省(山西省,下同)政府發布《關于加強節能標準化工作的實施意見》。《意見》旨在充分發揮標準化工作的支撐引領作用,有效化解產能過剩、加強節能減排,促進經濟建設提質增效、推動綠色低碳循環發展、建設生態文明。《意見》提出,在強化標準實施中將嚴格執行強制性節能標準。強化用能單位實施強制性節能標準的主體責任,將強制性節能標準實施情況納入各地人民政府節能目標責任考核。
我省將在煤炭、電力、鋼鐵、有色、化工、焦化、建材等重點耗能行業開展能效對標達標活動。以強制性能耗限額標準為依據,加強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節能評估和審查工作,對未完成節能目標的地區,暫停該地區新建高耗能項目的節能評估和審查。對電解鋁、鐵合金、電石等高耗能行業的生產企業實施差別電價和懲罰性電價政策,對鋼鐵、電解鋁、水泥等產能過剩行業的生產企業實施準入公告。
以強制性能效標準和交通工具燃料經濟性標準為依據,實施節能產品惠民工程、節能產品政府采購、能效標識制度。新建建筑工程的設計、施工和驗收應嚴格執行建筑節能強制性標準,到2020年末,50%的新建建筑達到綠色建筑標準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