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為排污權交易
今年2月發布的《南京市主要污染物排污權有償使用和交易管理辦法(試行)》規定,全市范圍內排放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化學需氧量、氨氮和總磷污染物的工業企業、規模化畜禽養殖企業和醫療、賓館餐飲服務單位,都需要進行排污權交易。排污權交易是指在特定區域內,確定一定時期內污染物的排放總量,在此基礎上,通過頒發許可證的方式分配排污指標,并允許指標在市場上交易。由環保部門對企業核定初始排污權,分配給企業,初始排污權范圍內的廢氣和廢水排放,企業要向政府繳納排污費。如果企業擴大生產導致排污總量增加,那就要另外購買排污權。
本市范圍內所有產生廢氣、廢水排放的排污單位,都必須向環保部門申辦排污許可證,根據核定的初始排污量繳納排污權使用費用。排污權的核定和征收由環保部門開展,排污費全額繳入國庫。
排污權有償使用,第一年四折
環保部門介紹,全市的排污企業初始排污權核定工作已經全部完成,從明年1月起,這些排污單位都將按照核定的初始排污權,繳納排污費。
據悉,具體的排污權有償使用收費標準為,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排污權有償使用征收標準為2240元/年·噸,化學需氧量、氨氮排污權在紡織印染、化學工業、造紙、鋼鐵、電鍍、食品、電子等7個行業有償使用征收標準分別為4500元/年·噸、11000元/年·噸,其他行業征收標準分別為2600元/年·噸、6000元/年·噸。排污權有償使用的費用將逐步增加,2016年按照征收標準的40%執行,2017年按照70%執行,2018年按照規定標準執行。
排污權可租可買可賣
排污權交易由市環保局和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負責組織,在公共資源交易平臺上實施。市環保局總量處介紹,交易的雙方是排污單位,交易可以購買和出租。“通過節能減排,減少了排污總量的排污單位,可以把多出來的排污權掛到交易平臺上換錢,可以租可以賣,同樣,企業增加排污權就需要從別的地方再購買或者租賃。”排污權交易價格要以排污權有償使用征收標準為底價,定額出讓價格不得低于征收標準的80%。
據悉,交易方式主要包括公開競價、定額出讓和協議轉讓等。市環保局介紹,排污權交易啟動之初不會有企業出租、出售排污權,所以環保部門在核定初始排污權時,會預留一部分排污指標,放到排污權交易平臺,因此一開始企業購買排污權應該是從政府手中購買,等交易運行進入常態后,才會出現企業向企業購買的情況。
按照相關規定,從今天開始,排污單位增加建設項目、增加排污量,在向環保部門報送工業建設項目環評審批材料時,應當提前通過排污權交易取得新增項目的排污權指標。本月,我市排污權交易會敲響第一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