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山西省經信委就做好2016年度省內電煤銜接工作下發通知,明確提出鼓勵發電企業與合法合規生產的煤炭企業簽訂量價齊全的3至5年中長期電煤合作協議。
據悉,山西省要求全省發電企業與煤炭企業要按照自主協商、公平交易的原則,充分發揮中國(太原)煤炭交易中心第三方煤炭交易平臺作用,依法簽訂省內電煤交易合同。同時,鼓勵發電企業與合法合規生產的煤炭企業簽訂量價齊全的3至5年中長期電煤合作協議,積極推動省內電煤銷售,促進煤電協調發展。
通知指出,中國(太原)煤炭交易中心要積極應對煤炭市場的新形勢、新常態,不以贏利為目的,不斷創新交易模式,完善交易功能,提升交易服務,幫助煤電企業降低交易成本,提高交易效率,形成統一開放、競爭有序的電煤交易市場環境。同時,交易中心要組織好省內電煤交易合同的簽訂、統計匯總和日常運行的服務工作,建立電煤供需信息大數據庫,并報相關部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