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務部新聞發言人沈丹陽在今天(20日)舉行的例行新聞發布會上回應了歐盟關于中國市場經濟地位的討論。他表示,無論歐委會如何做出評估,如何提出意見,我們所關心問題的核心是,根據《中國加入世貿組織議定書》第15條規定,世貿組織成員應于2016年12月11日前取消對華反傾銷“替代國”做法,因為這是世貿組織必須遵守的國際義務。
我們注意到,歐委會最近對該問題進行了內部討論,我們歡迎歐方就此進行嚴肅認真的研究。目前距《中國加入世貿組織議定書》第15條終止日期只有不到11個月的時間,我們敦促歐方從中歐經貿合作大局出發,遵守國際義務,盡早采取必要措施,確保如期履行第15條義務,促進中歐經貿關系健康穩定發展。
當然我們也注意到,近期一些歐盟行業組織不斷渲染取消“替代國”的做法會給當地的就業和經濟發展帶來所謂的巨大的“負面影響”。我們認為,這些觀點僅代表部分行業利益,歐方全面客觀的政策決定不能以此為依據,畢竟多邊貿易體系是建立在規則基礎之上的,以任何借口不履行國際義務,都將對多邊貿易體系造成損害。謝謝您的提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