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工信部、國家發改委、國家能源局、國家煤礦安全監察局《關于印發鋼鐵行業淘汰落后產能專項行動實施方案的通知》(工信部聯產業〔2016〕167號)精神,按照“落后產能及生產設備應退盡退”總體要求,現將我市2016年12月底以前鋼鐵行業淘汰落后產能企業名單及其主體設備和生產線予以公告,接受社會監督。
各相關企業對公告的淘汰鋼鐵落后產能及設備如有疑異,自公示之日起,7個工作日內請向當地經信和發改部門提出,并由當地經信和發改部門聯合審核后向上一級經信和發改部門提出復議。
附:十堰市2016年鋼鐵行業淘汰落后產能及生產設備企業名單
電話:市經信委 0719-8698569 市發改委 0719-8666561
市經信委 市發改委
2016年8月29日
十堰市2016年鋼鐵行業淘汰落后產能及生產設備企業名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