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為供給側結構性改革最重要的五大任務之一,鋼鐵去產能在2016~2017年取得了顯著成果,但在此過程中也有個別企業頂風作案,出現違規建設的情況,還有地方則出現“玩數字游戲”的現象,用以應付鋼鐵去產能的任務。
1月8日,工業和信息化部正式發布《鋼鐵行業產能置換實施辦法》(以下簡稱《辦法》),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
《每日經濟新聞》記者注意到,《辦法》對置換產能范圍進一步予以細化和明確,尤其是加嚴置換比例,加大監督力度,并特別重申:嚴禁新增產能。
避免出現去產能“數字游戲”
從過往看,2015年工信部曾制定發布了《部分產能嚴重過剩行業產能置換實施辦法》,該辦法有效期至2017年12月31日。而在本周一,工信部印發《辦法》,對原有的產能置換規則進行了修訂,并要求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
《每日經濟新聞》記者注意到,修訂后的《辦法》規定,本辦法適用于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各類所有制鋼鐵企業建設煉鐵、煉鋼冶煉設備的項目。建設項目備案前,須公告產能置換方案。已經核準或備案但未公告產能置換方案的擬建、在建項目,須盡快補充公告產能置換方案。
修訂后《辦法》對可用于置換的產能作出了明確規定,即須同時滿足“1個必須+6個不得”這兩個要求。
“1個必須”具體指用于產能置換的冶煉裝備必須是國務院國資委、各省級人民政府2016年上報國務院備案去產能實施方案的鋼鐵行業冶煉設備清單內,和2016年及以后合法合規建成的冶煉設備。這是“基本前提”項,不在該范圍的冶煉設備一律不得用于置換。
“6個不得”具體指用于產能置換的產能不得為:列入鋼鐵去產能任務的產能、享受獎補資金和政策支持的退出產能、“地條鋼”產能、落后產能、在確認置換前已拆除主體設備的產能、鑄造等非鋼鐵行業冶煉設備產能6類產能。這是“一票否決”項,觸及其中任何一條,一律不得用于置換。
為規范置換比例的計算,避免出現玩“數字游戲”現象,工信部對用于計算置換比例的產能換算表進行了調整,要求各企業退出產能與建設產能都要用這套換算表進行計算,做到“一把尺子量到底”。
蘭格鋼鐵研究中心主任王國清對《每日經濟新聞》記者介紹了《辦法》的諸多亮點,首先是產能置換的區域置換辦法,在京津冀、長三角、珠三角等環境敏感區域置換比例不低于1.25:1,而其他區域實施減量置換;其次是對于轉爐置換建設電爐可以采用等量置換等。
重申嚴禁新增產能
《每日經濟新聞》記者注意到,近兩年來鋼鐵行業大力推進去產能,成效明顯,行業產能嚴重過剩矛盾有所緩解。但階段性、結構性矛盾仍存在,尤其區域產能總量與環境容量、承載力不平衡的矛盾依然比較突出。
針對此類情況,《辦法》提出未完成鋼鐵產能總量控制目標的省(區、市),不得接受其他地區出讓的產能。對于已完成區域總量控制目標的地區,在承接其他地區出讓產能時,要堅決守住不突破區域產能總量控制目標的底線。
王國清認為,《辦法》的實施,通過嚴格執行相關條例和辦法,抓好產能置換審核關,嚴禁以任何理由新增鋼鐵產能,能夠避免在產能置換過程中出現的一些違規操作,防止鋼鐵產能再次陷入過剩的局面;進而維護中國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去產能成效,助力鋼鐵行業的運行環境更加健康平穩,促進鋼鐵行業穩中向好的發展態勢得以持續。
蘭格鋼鐵網首席分析師馬力還談到了對于期貨市場的影響。馬力表示,8日鋼鐵產能新規發布,當日下午的期貨市場有所反彈。主要是由于市場此前擔心2018年鋼鐵產能會有所增長,而新的產能置換方案弱化了這種擔心。
“期貨的反彈,對于連續大跌中的現貨價格有一定利好,近期在考慮做冬儲的客戶會有部分出手采購,現貨價格下跌趨勢有可能逐漸收窄,局部敏感地區,品種價格可能小幅反彈。”馬力補充說。
1月8日,工業和信息化部正式發布《鋼鐵行業產能置換實施辦法》(以下簡稱《辦法》),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
《每日經濟新聞》記者注意到,《辦法》對置換產能范圍進一步予以細化和明確,尤其是加嚴置換比例,加大監督力度,并特別重申:嚴禁新增產能。
避免出現去產能“數字游戲”
從過往看,2015年工信部曾制定發布了《部分產能嚴重過剩行業產能置換實施辦法》,該辦法有效期至2017年12月31日。而在本周一,工信部印發《辦法》,對原有的產能置換規則進行了修訂,并要求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
《每日經濟新聞》記者注意到,修訂后的《辦法》規定,本辦法適用于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各類所有制鋼鐵企業建設煉鐵、煉鋼冶煉設備的項目。建設項目備案前,須公告產能置換方案。已經核準或備案但未公告產能置換方案的擬建、在建項目,須盡快補充公告產能置換方案。
修訂后《辦法》對可用于置換的產能作出了明確規定,即須同時滿足“1個必須+6個不得”這兩個要求。
“1個必須”具體指用于產能置換的冶煉裝備必須是國務院國資委、各省級人民政府2016年上報國務院備案去產能實施方案的鋼鐵行業冶煉設備清單內,和2016年及以后合法合規建成的冶煉設備。這是“基本前提”項,不在該范圍的冶煉設備一律不得用于置換。
“6個不得”具體指用于產能置換的產能不得為:列入鋼鐵去產能任務的產能、享受獎補資金和政策支持的退出產能、“地條鋼”產能、落后產能、在確認置換前已拆除主體設備的產能、鑄造等非鋼鐵行業冶煉設備產能6類產能。這是“一票否決”項,觸及其中任何一條,一律不得用于置換。
為規范置換比例的計算,避免出現玩“數字游戲”現象,工信部對用于計算置換比例的產能換算表進行了調整,要求各企業退出產能與建設產能都要用這套換算表進行計算,做到“一把尺子量到底”。
蘭格鋼鐵研究中心主任王國清對《每日經濟新聞》記者介紹了《辦法》的諸多亮點,首先是產能置換的區域置換辦法,在京津冀、長三角、珠三角等環境敏感區域置換比例不低于1.25:1,而其他區域實施減量置換;其次是對于轉爐置換建設電爐可以采用等量置換等。
重申嚴禁新增產能
《每日經濟新聞》記者注意到,近兩年來鋼鐵行業大力推進去產能,成效明顯,行業產能嚴重過剩矛盾有所緩解。但階段性、結構性矛盾仍存在,尤其區域產能總量與環境容量、承載力不平衡的矛盾依然比較突出。
針對此類情況,《辦法》提出未完成鋼鐵產能總量控制目標的省(區、市),不得接受其他地區出讓的產能。對于已完成區域總量控制目標的地區,在承接其他地區出讓產能時,要堅決守住不突破區域產能總量控制目標的底線。
王國清認為,《辦法》的實施,通過嚴格執行相關條例和辦法,抓好產能置換審核關,嚴禁以任何理由新增鋼鐵產能,能夠避免在產能置換過程中出現的一些違規操作,防止鋼鐵產能再次陷入過剩的局面;進而維護中國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去產能成效,助力鋼鐵行業的運行環境更加健康平穩,促進鋼鐵行業穩中向好的發展態勢得以持續。
蘭格鋼鐵網首席分析師馬力還談到了對于期貨市場的影響。馬力表示,8日鋼鐵產能新規發布,當日下午的期貨市場有所反彈。主要是由于市場此前擔心2018年鋼鐵產能會有所增長,而新的產能置換方案弱化了這種擔心。
“期貨的反彈,對于連續大跌中的現貨價格有一定利好,近期在考慮做冬儲的客戶會有部分出手采購,現貨價格下跌趨勢有可能逐漸收窄,局部敏感地區,品種價格可能小幅反彈。”馬力補充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