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5日,從內蒙古發改委網站獲悉,按照《關于煤炭行業化解過剩產能時限脫困發展的意見》(國發〔2017〕7號》文件要求,2017年內蒙古完成化解煤炭過剩產能任務,共關閉退出煤礦16座,退出過剩產能共計810萬噸/年。
去年5月,內蒙古經信委印發《內蒙古自治區煤炭工業轉型發展行動計劃(2017年-2020年)》提出,2018年前原則上停止煤礦擴能技改和產能核增項目審批,原則上停止新建煤礦項目。嚴格執行準入規模、節能、環保、質量、安全標準,引導60萬噸以下煤礦有序退出。到2020年,內蒙古煤礦數量控制在550處以內、產能13億噸左右,安全高效產能占比達到90%。
去年5月,內蒙古經信委印發《內蒙古自治區煤炭工業轉型發展行動計劃(2017年-2020年)》提出,2018年前原則上停止煤礦擴能技改和產能核增項目審批,原則上停止新建煤礦項目。嚴格執行準入規模、節能、環保、質量、安全標準,引導60萬噸以下煤礦有序退出。到2020年,內蒙古煤礦數量控制在550處以內、產能13億噸左右,安全高效產能占比達到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