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29日消息,大商所近日舉辦“大商所2018試點項目說明會”,解讀2018年支持期貨公司開展基差貿易試點的思路、要求和具體流程。今年,大商所將進一步擴大試點范圍,加大支持力度,凝聚各方力量,為相關產業企業提供更為靈活、精準、個性化的服務。
對于實體企業而言,基差貿易是推動現貨企業和期貨市場有效對接的融合點。基差貿易模式不僅能夠滿足貿易雙方靈活多變的談判需求,更具有延期定價、減少價格風險、鎖定成本和利潤、規避基差風險等優勢。同時,基差貿易使企業可在不直接參與期貨市場的情況下,利用期貨價格為企業進行風險管理。
2017年,大商所首次推出基差貿易試點,參與試點的8家實體企業涵蓋了國有企業、民營企業等類型企業,試點中均以“期貨價格+基差”作為貿易價格,用基差貿易替代原有的長協價或一口價,并進行相應的風險管理。
今年,大商所將進一步加大試點支持力度。品種方面,在原有焦煤、焦炭、鐵礦石3個品種基礎上,新增聚氯乙烯(PVC)等3個品種,將試點品種擴大到6個。試點企業方面,堅持引入影響力突出、規模較大的行業龍頭企業參與,推動形成行業典型示范效應,擴大基差貿易的影響力。
根據試點要求,貿易雙方以大商所試點品種期貨價格為基準,簽訂基差貿易合同,用期貨價格進行定價,并在期貨市場有對應的交易行為。同時,申報主體為期貨公司,試點服務對象為開展基差貿易的雙方,其中至少有一方為實體企業。
該試點采用“事前備案、過程跟蹤、事后評審”的工作流程。申請事前備案的單位需提供相關申請材料,大商所審核后向申請主體反饋備案審核結果。通過備案的項目運行期間,申請主體須按要求每月向大商所提交項目進展情況說明。
對于實體企業而言,基差貿易是推動現貨企業和期貨市場有效對接的融合點。基差貿易模式不僅能夠滿足貿易雙方靈活多變的談判需求,更具有延期定價、減少價格風險、鎖定成本和利潤、規避基差風險等優勢。同時,基差貿易使企業可在不直接參與期貨市場的情況下,利用期貨價格為企業進行風險管理。
2017年,大商所首次推出基差貿易試點,參與試點的8家實體企業涵蓋了國有企業、民營企業等類型企業,試點中均以“期貨價格+基差”作為貿易價格,用基差貿易替代原有的長協價或一口價,并進行相應的風險管理。
今年,大商所將進一步加大試點支持力度。品種方面,在原有焦煤、焦炭、鐵礦石3個品種基礎上,新增聚氯乙烯(PVC)等3個品種,將試點品種擴大到6個。試點企業方面,堅持引入影響力突出、規模較大的行業龍頭企業參與,推動形成行業典型示范效應,擴大基差貿易的影響力。
根據試點要求,貿易雙方以大商所試點品種期貨價格為基準,簽訂基差貿易合同,用期貨價格進行定價,并在期貨市場有對應的交易行為。同時,申報主體為期貨公司,試點服務對象為開展基差貿易的雙方,其中至少有一方為實體企業。
該試點采用“事前備案、過程跟蹤、事后評審”的工作流程。申請事前備案的單位需提供相關申請材料,大商所審核后向申請主體反饋備案審核結果。通過備案的項目運行期間,申請主體須按要求每月向大商所提交項目進展情況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