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第六環境保護督察組22日向云南省反饋“回頭看”及專項督察情況。督察認為,云南省將督察整改作為重要政治任務,取得積極進展和成效,但仍然存在思想認識不到位、整改責任不落實等問題,一些地方和部門甚至敷衍整改、表面整改、假裝整改。
督察認為,云南省高度重視此次“回頭看”工作,邊督邊改,立行立改,推動解決一大批群眾身邊的生態環境問題。截至2018年8月31日,督察組交辦的1998件生態環境問題已基本辦結。責令整改1218家;立案處罰1399家,罰款4054萬元;立案偵查31件,拘留48人;約談84人,問責1015人。
督察組在肯定云南整改工作取得進展的同時,也指出了存在的幾方面問題。
一是一些地方和部門政治站位不高。部分地區和部門對高原湖泊保護治理的緊迫性、艱巨性、長期性認識不足,工作開展不平衡或抓得不夠緊,導致部分重點項目進展滯后;部分自然保護區“管而不嚴”、生態破壞問題依然突出。
二是整改責任不落實。對一些突出生態環境問題查處問責不力,文山永安環保有限公司長期違法生產,運行記錄造假,嚴重污染環境;麗江古城湖畔國際高爾夫球場違規侵占拉市海高原濕地自然保護區,但當地多次虛報稱沒有侵占保護區等,云南省均未及時查處并依法依紀問責。
三是整改工作存在敷衍應付。紅河州及個舊市對重金屬污染治理工作敷衍應付,個舊市境內近千萬噸冶煉廢渣隨意堆存,長期得不到安全處置。督察發現,云南省對有色金屬行業發展粗放和污染嚴重問題辦法不多、用力不夠、能拖則拖,全省173家規模以上有色金屬冶煉及壓延企業中,僅有15家納入符合行業規范條件公告;而規模以下企業違法改擴建、違法排污等行為屢禁不止。
四是表面整改、虛假整改問題明顯。大理州委、州政府及國土、林業等部門在推進“洱海流域私挖濫采生態破壞”問題整改時不嚴不實,洱海流域57家非煤礦山中,9家違法生產、27家關停取締不徹底、19家未開展生態恢復或恢復不到位。
同時,專項督察發現,云南省在九大高原湖泊保護治理方面雖然做了許多工作,也取得積極進展,但環湖過度開發、農業面源污染等問題依然比較嚴重。
督察要求,云南省委、省政府要深化生態環境保護黨政同責和一崗雙責,依法依規嚴肅責任追究,對于落實責任不力的問題,要責成有關部門進一步深入調查,厘清責任,并按有關規定嚴肅、精準、有效問責。
督察組還對發現的生態環境損害責任追究問題進行了梳理,已按有關規定移交云南省委、省政府處理。
督察認為,云南省高度重視此次“回頭看”工作,邊督邊改,立行立改,推動解決一大批群眾身邊的生態環境問題。截至2018年8月31日,督察組交辦的1998件生態環境問題已基本辦結。責令整改1218家;立案處罰1399家,罰款4054萬元;立案偵查31件,拘留48人;約談84人,問責1015人。
督察組在肯定云南整改工作取得進展的同時,也指出了存在的幾方面問題。
一是一些地方和部門政治站位不高。部分地區和部門對高原湖泊保護治理的緊迫性、艱巨性、長期性認識不足,工作開展不平衡或抓得不夠緊,導致部分重點項目進展滯后;部分自然保護區“管而不嚴”、生態破壞問題依然突出。
二是整改責任不落實。對一些突出生態環境問題查處問責不力,文山永安環保有限公司長期違法生產,運行記錄造假,嚴重污染環境;麗江古城湖畔國際高爾夫球場違規侵占拉市海高原濕地自然保護區,但當地多次虛報稱沒有侵占保護區等,云南省均未及時查處并依法依紀問責。
三是整改工作存在敷衍應付。紅河州及個舊市對重金屬污染治理工作敷衍應付,個舊市境內近千萬噸冶煉廢渣隨意堆存,長期得不到安全處置。督察發現,云南省對有色金屬行業發展粗放和污染嚴重問題辦法不多、用力不夠、能拖則拖,全省173家規模以上有色金屬冶煉及壓延企業中,僅有15家納入符合行業規范條件公告;而規模以下企業違法改擴建、違法排污等行為屢禁不止。
四是表面整改、虛假整改問題明顯。大理州委、州政府及國土、林業等部門在推進“洱海流域私挖濫采生態破壞”問題整改時不嚴不實,洱海流域57家非煤礦山中,9家違法生產、27家關停取締不徹底、19家未開展生態恢復或恢復不到位。
同時,專項督察發現,云南省在九大高原湖泊保護治理方面雖然做了許多工作,也取得積極進展,但環湖過度開發、農業面源污染等問題依然比較嚴重。
督察要求,云南省委、省政府要深化生態環境保護黨政同責和一崗雙責,依法依規嚴肅責任追究,對于落實責任不力的問題,要責成有關部門進一步深入調查,厘清責任,并按有關規定嚴肅、精準、有效問責。
督察組還對發現的生態環境損害責任追究問題進行了梳理,已按有關規定移交云南省委、省政府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