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全面落實去年中央環保督察組向山西省反饋的關于整治2014年以來新增注冊10蒸噸/時及以下燃煤鍋爐的意見要求,大同市政府督查室近日集中力量,對這項任務完成情況進行了綜合督查,以及時掌握整改措施和進度,確保整治工作任務順利完成。
經督查,大同市2014年以來新增注冊10蒸噸/時及以下燃煤鍋爐共48臺。按照省質監局的要求,各相關縣區特種設備監管部門已將48臺鍋爐使用登記依法注銷,特種設備檢驗機構未對48鍋爐實施定期檢驗。截至目前,已拆除36臺,仍在用11臺,正在改造為生物質燃料1臺。
據了解,仍在使用的11臺鍋爐中,有的已訂購天然氣鍋爐,正在接入天然氣管道;有的已準備更換空氣能加熱設備;還有的因行政區劃調整,需進一步厘清監管責任,加快整治進度。
督查人員對鍋爐后續整治提出建議,要求監管責任主體有爭議的,盡快明確;已拆除的鍋爐應加強后續監管,積極采取鍋爐拆除后的替代措施,確保集中供熱、天然氣供氣等工作盡快到位;對仍在使用的鍋爐,視情節對所屬縣區、企業予以問責。對正在改造為生物質燃料的,要明確改造完成后的達標驗收確認責任部門,對改造后是否達到排放要求進行書面確認,并加強改造完成后是否使用煤炭燃料的后續監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