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確保完成全市空氣質量改善年度目標任務,堅決打贏藍天保衛戰,按照12月10日生態唐山建設重點工作調度會議精神,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標
在12月9日12時全市啟動的重污染天氣Ⅱ級應急響應和2018-—2019年秋冬季錯峰生產措施的基礎上,緊緊抓住今年年底前20天左右時間,針對我市大氣環境中的突出污染因子,通過提級減排措施、強化管控要求、加大督查問責力度,最大限度減少污染物排放,有效實現重污染天氣削峰降級,確保完成2018年省達空氣質量改善年度目標。
二、實施時間
2018年12月13日0時至31日24時,在重點時段進一步采取加嚴措施。
三、工作措施
(一)提級工業企業減排措施
1.鋼鐵企業
(1)12月13日0時前未通過超低排放驗收的燒結機、豎爐停產至12月31日。
(2)嚴格執行錯峰生產要求,對于停產不徹底和延遲錯峰時間的高爐,相關鋼鐵企業要于12月13日0時前徹底停產到位。
(3)12月13日0時至17日24時、12月26日0時至31日24時,在保安全生產、保居民供暖的前提下,鋼鐵企業執行重污染天氣Ⅰ級應急響應措施。
根據氣象擴散條件和污染程度,市環保指揮中心將適時釆取進一步加嚴的管控措施。
2.焦化企業。延長出焦時間至36小時以上,在夜間減少裝煤出焦次數。
3.水泥企業。協同處置城市垃圾(含污泥)或危險廢物等保民生任務的水泥窯企業,在滿足保民生任務的前提下,減產50%,單窯企業實施間歇式生產;其他水泥企業(含粉磨站)全部停產。
4.鑄造、建材、橡膠、軋鋼、鋼鍬、鍛造、散熱器、塑料、耐火保溫材料、石灰窯、頁巖磚、家具制造行業停產。
5.非規上以及未納入錯峰生產的工業企業由屬地政府負責組織停產到位。
牽頭單位: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環境保護局、市發展改革委;責任單位:各縣(市、區)政府[含開發區(管理區)管委會]
一、工作目標
在12月9日12時全市啟動的重污染天氣Ⅱ級應急響應和2018-—2019年秋冬季錯峰生產措施的基礎上,緊緊抓住今年年底前20天左右時間,針對我市大氣環境中的突出污染因子,通過提級減排措施、強化管控要求、加大督查問責力度,最大限度減少污染物排放,有效實現重污染天氣削峰降級,確保完成2018年省達空氣質量改善年度目標。
二、實施時間
2018年12月13日0時至31日24時,在重點時段進一步采取加嚴措施。
三、工作措施
(一)提級工業企業減排措施
1.鋼鐵企業
(1)12月13日0時前未通過超低排放驗收的燒結機、豎爐停產至12月31日。
(2)嚴格執行錯峰生產要求,對于停產不徹底和延遲錯峰時間的高爐,相關鋼鐵企業要于12月13日0時前徹底停產到位。
(3)12月13日0時至17日24時、12月26日0時至31日24時,在保安全生產、保居民供暖的前提下,鋼鐵企業執行重污染天氣Ⅰ級應急響應措施。
根據氣象擴散條件和污染程度,市環保指揮中心將適時釆取進一步加嚴的管控措施。
2.焦化企業。延長出焦時間至36小時以上,在夜間減少裝煤出焦次數。
3.水泥企業。協同處置城市垃圾(含污泥)或危險廢物等保民生任務的水泥窯企業,在滿足保民生任務的前提下,減產50%,單窯企業實施間歇式生產;其他水泥企業(含粉磨站)全部停產。
4.鑄造、建材、橡膠、軋鋼、鋼鍬、鍛造、散熱器、塑料、耐火保溫材料、石灰窯、頁巖磚、家具制造行業停產。
5.非規上以及未納入錯峰生產的工業企業由屬地政府負責組織停產到位。
牽頭單位: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環境保護局、市發展改革委;責任單位:各縣(市、區)政府[含開發區(管理區)管委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