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記者17日獲悉,中國銀保監會、財政部、中國人民銀行、國務院扶貧辦日前聯合印發《關于進一步規范和完善扶貧小額信貸管理的通知》,提出了防范化解風險的政策措施。明確了辦理扶貧小額信貸續貸、展期的條件和期限。要求穩妥處置逾期貸款,妥善應對還款高峰期。要求進一步完善風險補償機制,科學合理確定風險補償金規模,明確風險補償啟動條件及程序。對已發放的、未直接用于貧困戶發展生產的扶貧小額信貸,要加強監管,建立臺賬,分類處置。
具體來看,首先《通知》明確了發展扶貧小額信貸的總體要求。必須堅持兩手抓、兩促進,即一手抓精準投放,能貸盡貸,助力建檔立卡貧困戶積極發展生產脫貧致富;一手抓規范完善管理,防范化解風險,不片面強調扶貧小額信貸獲貸率,避免貧困戶過度負債。
其次,《通知》重申了扶貧小額信貸的政策要點。即堅持“5萬元以下、3年期以內、免擔保免抵押、基準利率放貸、財政貼息、縣建風險補償金”的政策要點。扶貧小額信貸支持對象應包含已脫貧的建檔立卡貧困戶,借款人年齡上限可放寬到65周歲。扶貧小額信貸及續貸、展期在脫貧攻堅期內各項政策保持不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