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揚塵源及其他面源減排措施。
1.全市停止建筑拆遷(拆除)施工,停止開挖、回填、場內倒運、摻拌石灰、混凝土剔鑿等土石方作業(應急搶險和經市政府批準的重點民生工程除外),裸露場地應當增加灑水降塵頻次。
牽頭單位:市控塵辦
責任單位:各縣(市、區)政府、開發區管委會,市城管局、市城建局、市交通局、市園林局、市水利局、市軌道公司
2.對城區主次干道、城鄉結合部道路、重要國道省道市道縣道在日常道路保潔頻次的基礎上,在空氣濕度小于65%時,要增加吸塵、清掃、灑水、噴霧等防治揚塵作業2次;在空氣濕度大于65%時,在日常基礎上適當減少灑水、噴霧頻次。
牽頭單位:市城管局、市交通局
責任單位:各縣(市、區)政府、開發區管委會
二、工業污染源減排措施。
1.增加對重點大氣污染源的執法檢查頻次,確保其大氣污染防治設施高效運轉,達標排放。
牽頭單位:市生態環境局
責任單位:各縣(市、區)政府、開發區管委會
2.工業企業按照2019—2020年秋冬季重污染天氣應急響應行業“一廠一策”停限產措施橙色預警要求,實施停產或限產。
牽頭單位:市生態環境局、市工信局
責任單位:各縣(市、區)政府、開發區管委會
三、移動源減排措施。
1.全市停止渣土、水泥罐車、建筑物料運輸(應急搶險工程和經市政府批準的重點民生工程除外)。
牽頭單位:市城管局
責任單位:各縣(市、區)政府、開發區管委會,市公安局、市交通局、市城建局、市城管局、市生態環境局
2.京港澳高速以西、南繞城高速以北、西繞城高速—鄭云高速以東、北四環以南區域內(以上道路均不含本路,區域內連霍高速不限行)禁止國四及以下重型載貨車輛(含燃氣)通行。
牽頭單位:市公安局
責任單位:市交通局、市生態環境局
3.非道路移動機械(含裝載機、平地機、挖掘機、壓路機、鋪路機、叉車等)停止使用(電動非道路移動機械、應急搶險工程和經市政府批準的重點民生工程除外)。
牽頭單位:市生態環境局
配合單位:各縣(市、區)政府、開發區管委會,市城建局、市城管局、市工信局、市市場發展中心、市物流口岸局
4.涉及大宗物料運輸的重點用車企業,原則上不允許柴油貨車進出廠區(經市政府批準的保證安全生產、運輸民生保障物資或特殊需求產品的除外,但要使用國五及以上排放標準的車輛)。重點企業和單位在應急管控期間要每日登記所有柴油貨車進出情況,保留視頻監控記錄三個月以上。
牽頭單位:市工信局、市市場發展中心、市物流口岸局
配合單位:市公安局、市交通局、市國土資源局、市生態環境局
責任單位:各縣(市、區)政府、開發區管委會
四、其他污染源減排措施。
1.加強執法檢查,禁止農作物秸稈露天焚燒;禁止露天燒烤和垃圾焚燒,未按要求安裝油煙凈化設施的餐飲單位停業;禁止燃放煙花爆竹;露天堆放的散裝物料全部苫蓋,增加灑水頻次。
牽頭單位:市農委、市城管局、市公安局、市工信局、市生態環境局
責任單位:各縣(市、區)政府、開發區管委會
2.根據氣象條件采取可行的氣象干預措施。
責任單位:市氣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