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全面落實應急響應減排措施
(一)工業源停限產措施
1、鋼鐵行業。天柱鋼鐵、新寶泰鋼鐵績效評價為C級,燒結機、球團設備停產,如預警超過120小時,之后時段停產50%(含)以上;高爐停產50%(含)以上,以高爐計;石灰窯停產;6米及以上炭化室出焦時間延長至28小時,6米以下炭化室出焦時間延長至36小時。
2、獨立軋鋼企業、獨立石灰窯企業停產。
3、鑄造行業。績效評價為A級的,自主采取減排措施;績效評價為B、C級的,所有涉氣工序停產。
4、水泥行業。水泥制品、粉磨站停產;水泥熟料生產線停產;協同處置城市生活垃圾的水泥企業,日處理生活垃圾與污泥總量低于400噸(含)的生產線,停產。
5、磚瓦窯(包括燒結磚和非燒結磚等制造工業)企業,停產。
6、陶瓷行業(包括建筑陶瓷生產企業,獨立的干坯制造或燒成、獨立烤花工序等)。績效評價為C類的停產。
7、耐火材料(采用高溫窯爐生產的),使用煤作為燃料的企業,停產;使用非天然氣、煤氣或液化氣等作為燃料的企業,停產50%(含)以上,以生產線計。
8、其他行業,按照《重污染天氣應急工業源污染物減排清單》中“橙色預警減排措施”執行。
(二)移動源限行措施
1、施工工地、工業企業廠區和工業園區內應停止使用國二及以下非道路移動機械。
2、城區每天7時至20時禁止大型貨車(含持有通行證)、三輪汽車、低速載貨汽車通行,禁止建筑垃圾和渣土運輸車、砂石運輸車輛上路行駛。
3、礦山、物流(除民生保障類)等涉及大宗原料和產品運輸(日常車輛進出量超過10輛)的單位禁止使用國四及以下重型載貨汽車(含燃氣)進行運輸。
4、工業企業移動源限行措施執行《關于加強重污染天氣應對夯實應急減排措施的指導意見》(環辦大氣函〔2019〕648號)文件相關條款。
5、周一至周五7時至20時,采取2個車牌尾號一組輪換限行的方式,限制20%的非營運小(輕、微)型汽車(含本地臨時車牌,不含外地車牌)通行,限行分組與北京市保持一致,尾號是字母的以最后一個數字為準,法定節假日和公休日不限行;加大公共交通運力。
以下機動車不受上述措施限制,允許在禁止通行范圍內道路行駛:執行任務的警車、消防車、救護車、工程救險車和軍車;持有市區貨車通行證的郵政專用車(含特快專遞車)、燃油(氣)運輸車和鮮活產品運輸車(即整車運送鮮活農產品的車輛,包括新鮮蔬菜、水果,鮮活水產品,活的畜禽,新鮮的肉、蛋、奶等);車身噴涂統一標識并執行執法任務的行政執法車;作業期間的保險查勘車、殯儀館殯葬車、專用清障車、灑水車、掃路車、護欄清洗車、吸污車、垃圾清運車、融雪劑播撒車、鏟雪車;懸掛合法號牌的純電動汽車、插電式混合動力汽車、燃料電池汽車、由市殘疾人聯合會審核的下肢殘疾人駕駛的本人或配偶的小型汽車。
(三)揚塵源控制措施
1、礦山、沙石料廠、石材廠、石板廠等停止露天作業;施工工地停止土石方作業、建筑拆除、噴涂粉刷、護坡噴漿、混凝土攪拌等;主干道和易產生揚塵路段增加機掃和灑水頻次;未安裝密閉裝置易產生遺撒的煤炭、渣土、砂石料等運輸車輛停止上路。
2、在常規作業基礎上,對城區主要干道增加機掃、吸掃等清潔頻次,但應避開早、中、晚交通高峰期;主干道和易產生揚塵路段應增加機掃和灑水頻次。
3、城區范圍內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和露天燒烤。
二、強化重污染天氣應急監管
各有關單位要嚴格落實各項應急響應措施,減排清單按照《唐山市豐潤區重污染天氣應急響應實施方案》(豐潤政辦函〔2019〕83號)執行。區領導將帶隊對企業停限產情況進行夜查,各鄉鎮街道,經開區和相關部門要由科級領導帶隊開展夜查,加強污染源監管和重點領域污染聯防聯控,嚴格環境執法。各駐企人員要在崗在位,監督企業各管控措施執行到位。區直有關部門要組成督查組對全區應急響應措施落實情況開展全面檢查,對發現問題立即督辦整改。對不按要求落實應急響應措施的企業按照《唐山市大氣污染防治若干規定》從嚴從快從重查處,對監管不力的一律嚴肅問責。
各鄉鎮、街道、開發區及相關職能部門要于每日8時前,將前一日減排措施落實情況和督導檢查情況報區大氣辦(電子郵箱:frdqbgy@126.com),區大氣辦統一匯總后上報市環保指揮中心。
三、加強公眾宣傳工作
各新聞媒體要通過電臺廣播、電視新聞、電視滾動字幕和互聯網等方式,向社會發布預警應急響應信息,積極宣傳公眾防護措施和倡議性污染減排措施,倡導全社會共同做好重污染天氣應對工作。
唐山市豐潤區人民政府
2019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