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午,深圳稅務局官對炸“圈”的深圳“豪宅稅”調整傳聞做了回應:此次只是調整了普通住房的認定標準,買賣二手房增值稅稅收政策保持不變。
深圳稅務局還表示:
1.如果你已經繳納了二手房“豪宅稅”,哪怕是在政策出臺前一天,那就沒有任何補救措施,交了就是交了;
2.如果你的二手房交易還未到繳納“豪宅稅”這一步,都適用今天這項新政。
什么是豪宅稅?交易稅費一夜劇降,深圳樓市將會走向何方?其他城市會跟進嗎?
陳先生一下免除了30萬元的稅費
今天上午,熬夜奮戰“雙11”的陳先生被房產中介的電話吵醒:他前天簽下的位于福田區的房產可以免除30萬元的稅費!首付也可以降低近百萬元!
被“巨額紅包”砸中的陳先生趕緊向深圳市稅務局求證,得知即日起,深圳普通住房需滿足的“實際成交價低于所在區域普通住房價格標準”的“價格紅線”已被取消,他剛簽下的那套房產,可以按照普通住宅繳納稅費,無需再繳納差額增值稅。
這里差額增值稅即所謂的“豪宅稅”。
按照深圳此前的標準,滿兩年的非普通住宅,需要繳納差額增值稅,計算公式為:(過戶價-原登記價)/1.05*5%。
以陳先生的案例為例,按照過戶價700萬元、原登記價50萬元計算,該筆交易需繳納約30萬元的“豪宅稅”。
免征“豪宅稅”的背景下,陳先生也不需要再用相對較低的“評估價(500萬元)”(原規則下,較低的評估價會使繳納的增值稅費相應地減少)做按揭,按揭款可由250萬元增至350萬元,意味著首付款可以少付100萬元。
“價格紅線”取消
在此之前,深圳一直用2015年10月1日開始執行的《享受優惠政策普通住房價格標準》來區分普通住宅與非普通住宅:
在“價格紅線”下,南山區總價在490(含)萬元以下、福田區總價在470(含)萬元以下、羅湖區總價在390(含)萬元以下等才算普通住宅,超過普通住宅價格的,需要按照“豪宅”標準繳納差額增值稅。
而自2019年11月11日起,深圳市享受“滿兩年免征增值稅”優惠政策的普通住房認定標準正式調整為:同時滿足小區容積率高于1.0、單套建筑面積144平方米以下的住宅。
這意味著,滿足上述條件的住宅,即便成交價格高于所在區域普通住房的價格標準,也不再被認定是“豪宅”,將不用交5%的差額增值稅。
深圳樓市會不會過熱?
深圳地產界人士指出,普通住房認定新標準下,深圳二手房交易成本大幅降低,深圳二手房活躍度有望大幅提升。
易居研究院智庫中心研究總監嚴躍進在接受上證報采訪時表示,此次政策有兩點調整:第一、過去對于住宅類型的界定,往往也會和總價掛鉤,此次政策不再提及總價的概念,即無論總價是多少,至少是符合此類容積率和建筑面積,即便房價很高,也會被列為普通住宅。
第二、此次政策實際上使得144平方米以下的物業,基本上都有可能被納入到普通住宅的范圍,換而言之,很少會出現小戶型但容積率低于1.0的物業,這使得后續有更多的房子會被納入到普通住宅的范圍之中。
在嚴躍進看來,無論是認購新房還是二手房,都會因為此類政策直接或間接的影響,而出現交易上升的現象。另外,此類政策客觀上使得購房的壓力減少,而近期部分購房者確實希望年底入市,所以預計會形成一小波市場交易高峰。
不過,市場人士普遍預期,深圳不會出現樓市過熱的情況,因為深圳近期的動作并非只有取消“價格紅線”那么簡單。
上月中旬,深圳市住建局召開公共住房專題會議宣布,至2035年前的公共住房建設用地已全部落實﹔明年底前將全面完成“十三五”期間建設籌集40萬套公共住房的目標。目前,深圳已掀起公共住房開工建設的高潮。
2018年8月,深圳拉開“二次房改”序幕,提出至2035年深圳將籌集建設各類住房170萬套,其中商品房只占40%,人才住房、安居型商品房和公共租賃住房總量占60%,即不少于100萬套。
按照計劃,“十三五”期間深圳將規劃建設籌集40萬套公共住房。數據顯示,目前已建設籌集公共住房31萬套,預計到明年底建設籌集的公共住房將達到42萬套。
明年開始,深圳市將有大批人才住房、安居型商品房面向符合條件的人才、市民供應。值得關注的是,這些公共住房的售價被訂在2-5萬元/平方米之間,較周邊住宅的市價低40%-50%。
其他城市會不會跟進?
目前,在北京、上海、廣州等地,個人出售超過2年的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執行不一樣的稅收政策,出售持有兩年以上的普通住宅均免征增值稅,但出售持有兩年以上的非普通住宅均需繳納增值稅。
上述城市的普通住房的認定標準中,都包含了“價格紅線”。
上海的普通住房要求同時在房屋類型、成交價格、建筑面積三個方面滿足如下標準,不能同時滿足條件的為非普通住房:
(1)房屋類型:五層以上(含五層)的多高層住房;不足五層的老式、新式里弄、舊式里弄等;
(2)成交價格:內環以內:≤450萬元/套;內外環之間:≤310萬元/套;外環以外:≤230萬元/套;
(3)建筑面積:單套建筑面積≤140平方米。
廣州享受優惠的普通標準住宅也要求同時滿足以下條件,反之為非普通住宅:
(1)住宅小區建筑容積率在1.0以上;
(2)單套建筑面積在120平米以下;
(3)實際成交價格低于同級別土地上住房平均交易價格1.2倍以下。
北京也要求以下三條全部滿足才能被認定為普通住宅,反之為非普通住宅:
(1)容積率在1.0(含)以上;
(2)建筑面積在140平米(含)以下;
(3)單價或者總價不超過最高限。實際成交價格原則上應當低于按通知確定的所在區域住房平均交易單價或套總價的1.2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