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9日,唐山市政府印發了《關于啟動重污染天氣Ⅱ級應急響應的通知》,自2019年11月19日20時,全市啟動重污染天氣Ⅱ級應急響應,解除時間另行通知,具體內容如下:
(一)工業源停限產措施。
嚴格按照《重污染天氣應急工業源污染物減排清單》中“橙色預警減排措施”執行。
(二)移動源限行措施。
1、施工工地、工業企業廠區和工業園區內應停止使用國二及以下非道路移動機械。
2、市中心城區環城路以內以及各縣(市)區城區,每天7時至20時禁止大型貨車(含持有通行證)、三輪汽車、低速載貨汽車通行,禁止建筑垃圾和渣土運輸車、砂石運輸車輛上路行駛。
3、礦山、洗煤廠、港口、物流(除民生保障類)等涉及大宗原料和產品運輸(日常車輛進出量超過10輛)的單位禁止使用國四及以下重型載貨汽車(含燃氣)進行運輸。
4、工業企業移動源限行措施執行《關于印送關于加強重污染天氣應對夯實應急減排措施的指導意見的函》
5、周一至周五7時至20時,采取2個車牌尾號一組輪換限行的方式,限制20%的非營運小(輕、微)型汽車(含本地臨時車牌,不含外地車牌)通行,限行分組與北京市保持一致,尾號是字母的以最后一個數字為準,法定節假日和公休日不限行;加大公共交通運力。
(三)揚塵源控制措施。
1、礦山、沙石料廠、石材廠、石板廠等停止露天作業;施工工地停止土石方作業、建筑拆除、噴涂粉刷、護坡噴漿、混凝土攪拌等;主干道和易產生揚塵路段增加機掃頻次;未安裝密閉裝置易產生遺撒的煤炭、渣土、砂石料等運輸車輛停止上路。
2、在常規作業基礎上,對城市主要干道增加機掃、吸掃等清潔頻次,但應避開早、中、晚城市交通高峰期;主干道和易產生揚塵路段應增加機掃頻次。
3、城市主城區、縣(市、區)城區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和露天燒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