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7日,吉林省應急管理廳發布文件表示,為進一步推動鋼鐵企業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深入排查治理企業“八項”重點隱患問題,有效防范鋼鐵企業典型生產安全事故發生,定于2020年5月6日至6月30日,在全省開展鋼鐵企業“八項”重點隱患問題專項執法檢查行動。
檢查內容:
吉林省鋼鐵及鑄造企業。
檢查內容:
(一)煉鋼廠在吊運鐵水、鋼水或液渣時,未使用固定式龍門鉤的鑄造起重機;煉鐵廠鑄鐵車間吊運鐵水、液渣起重機不符合冶金起重機的相關要求。
(二)吊運鐵水、鋼水和液渣起重機龍門鉤橫梁焊縫、耳軸銷和吊鉤、鋼絲繩及其端頭固定零件,未進行定期檢查,發現問題未及時整改。
(三)操作室、會議室、交接班室、活動室、休息室、更衣室等場所設置在鐵水、鋼水和液渣吊運影響的范圍內。
(四)鋼水鑄造(連鑄、模鑄)流程未規范設置鋼水罐、溢流槽等高溫熔融金屬緊急排放和應急儲存設施。
(五)氧槍等水冷元件未配置出水溫度和進出水流量差檢測、報警裝置,未與爐體傾動、氧氣開閉等聯鎖。
(六)高爐、轉爐、鋼水連鑄、加熱爐和煤氣柜等煤氣區域有人值守的主控室、操作室和人員休息室等人員較集中的地方以及在可能發生煤氣泄漏、聚集的場所,未設置固定式一氧化碳監測報警裝置。
(七)高爐、轉爐、加熱爐、煤氣柜、除塵器等設施的煤氣管道未設置隔斷裝置和吹掃設施。
(八)使用國家明令禁止使用的設備、材料和工藝。(中國冶金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