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會及全體董事保證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并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個別及連帶責任。
方大特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或“方大特鋼”)收到控股股東江西方大鋼鐵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方大鋼鐵”)的書面通知,根據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的有關指導意見,現將有關事項披露如下:
一、方大鋼鐵 2019 非公開發行可交換公司債券(第一期)(以下簡稱“本次可交換債券”)于 2019 年 4 月 29 日完成發行。本次可交換債券發行采用股票擔保及信托形式,截至 2020 年 5 月 18 日,“方大鋼鐵-中信建投證券-18 方鋼 EB擔保及信托財產專戶”中共有方大特鋼 A 股股票 425,693,000 股。
二、方大鋼鐵擬將所持有的方大特鋼無限售條件流通股42,360,000股作為補充擔保及信托財產并辦理相關擔保及信托登記,以保障擔保及信托財產價值不低于本次可交換債券尚未償還本息總額的110%。
關于本次可交換債券發行及后續事項,公司將根據相關監管規定及時披露。
特此公告。
方大特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2020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