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證報21日獲悉,中國人民銀行深圳市中心支行多項支持粵港澳大灣區建設措施已落地。
人民銀行、銀保監會、證監會、外匯局此前發布《關于金融支持粵港澳大灣區建設的意見》,推出10條提升本外幣兌換和跨境流通使用便利度的措施。
在人民銀行總行和外匯局統一部署下,其中5條措施已在深圳全市落地,并取得較好成效。
一是穩步擴大跨境資產轉讓業務試點。
二是支持設立人民幣海外投貸基金。
三是支持粵港澳大灣區內地金融租賃公司、汽車金融公司、證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期貨公司、保險公司等機構按規定在開展跨境融資、跨境擔保、跨境資產轉讓等業務時使用人民幣進行計價結算。
四是鼓勵港澳地區人民幣保險資金回流。
五是支持粵港澳大灣區內地與香港、澳門保險機構開展跨境人民幣再保險業務。
除了上述5條在深圳全市落地的措施,另有2條措施已在中國(廣東)自由貿易試驗區深圳前海蛇口片區落地。
一是探索實施更高水平的貿易投資便利化試點。
二是開展資本項目跨境人民幣收入境內使用便利化改革試點。
意見出臺后,上述2條便利化政策的試點范圍將擴大至深圳全市。
此外,包括探索建立跨境理財通機制、開展本外幣合一的跨境資金池業務試點等在內的部分措施,央行深圳市中心支行先期已研究擬定了實施方案。
下一步,央行深圳市中心支行將用足用好有關政策,繼續大力鼓勵轄內非銀行金融機構使用人民幣進行計價結算,逐步擴大跨境人民幣使用規模和范圍,進一步提高跨境人民幣結算業務市場認知度,擴大人民幣在跨境投融資中的使用,加快跨境人民幣業務發展。(上海證券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