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肅省鋼鐵行業超低排放改造工作計劃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打贏藍天保衛戰三年行動計劃》《甘肅省打贏藍天保衛戰三年行動作戰方案(2018-2020年)》,全面推進我省鋼鐵行業實施超低排放改造,堅決打贏藍天保衛戰,依據生態環境部等5部委《關于推進實施鋼鐵行業超低排放的意見》(環大氣〔2019〕35號)相關要求,制定本工作計劃。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全會精神,全面落實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全國生態環境保護大會以及甘肅省生態環境保護大會要求,堅持穩中求進工作總基調,堅持新發展理念,堅持推動高質量發展,堅持以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為主線,推動實施鋼鐵行業超低排放,實現全流程、全過程環境管理,切實提高鋼鐵行業發展質量和效益,大幅削減主要大氣污染物排放量,促進環境空氣質量持續改善,為打贏藍天保衛戰提供有力支撐。
(二)主要目標。全省新建(含搬遷)鋼鐵項目原則上要達到超低排放水平。推動現有鋼鐵企業超低排放改造,分年度、分批次開展超低排放改造工作,到2025年底前,基本完成全省鋼鐵企業超低排放改造。
(三)指標要求
鋼鐵企業超低排放是指對所有生產環節(含原料場、燒結、球團、煉焦、煉鐵、煉鋼、軋鋼、自備電廠等,以及大宗物料產品運輸)實施升級改造,大氣污染物有組織排放、無組織排放以及運輸過程滿足《關于推進實施鋼鐵行業超低排放的意見》(環大氣〔2019〕35號)要求。
二、重點任務
(一)嚴格新改擴建項目環境準入。嚴禁新增鋼鐵冶煉產能,新改擴建(含搬遷)鋼鐵項目要嚴格執行產能置換實施辦法,按照鋼鐵企業超低排放指標要求,同步配套建設高效脫硫、脫硝、除塵設施,落實物料儲存、輸送及生產工藝過程無組織排放管控措施,大宗物料和產品采取清潔方式運輸。
(二)積極有序推進現有鋼鐵企業超低排放改造。各市州緊緊圍繞空氣質量改善目標,嚴格按照國家和省上要求,有序推進鋼鐵企業超低排放改造。要加強對企業服務和指導,幫助企業合理選擇改造技術路線,協調解決清潔運輸等重大事項。
(三)依法依規淘汰落后產能和不符合相關強制性標準要求的生產設施。嚴格執行質量、環保、能耗、安全等法規標準,促使一批經整改仍達不到要求的產能依法依規關停退出。列入淘汰計劃的企業或設施不再要求實施超低排放改造。嚴防“地條鋼”死灰復燃。列入去產能計劃的鋼鐵企業,需一并退出配套的燒結、焦爐、高爐等設備。
(四)加強企業污染排放監測監控。鋼鐵企業應依法全面加強污染排放自動監控設施等建設,并與生態環境及有關部門聯網,按照鋼鐵工業及煉焦化學工業自行監測技術指南要求,編制自行監測方案,開展自行監測,如實向社會公開監測信息。
(五)積極落實相關配套措施。對符合超低排放條件的鋼鐵企業按規定可享受有關稅收優惠政策,落實鋼鐵行業差別化電價政策。根據實際情況,可對完成超低排放改造的企業給予財政資金獎勵和信貸融資支持。實行差別化環保管理,在重污染天氣預警期間,對未完成超低排放改造的企業按規定實施嚴格的應急減排措施,對完成超低排放改造的可根據應急需要豁免限產或少限產。加強技術支持,支持鋼鐵企業與高校、科研機構、環保工程技術公司等合作創新技術,鼓勵行業協會搭建交流平臺,促進成熟先進技術推廣應用。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市州要高度重視鋼鐵行業超低排放改造工作,精心組織、明確責任,按本計劃要求推進改造任務,確保鋼鐵行業超低排放改造任務順利實施。各級生態環境、發展改革、工信、財政、交通運輸、國資委等部門要共同組織實施本計劃,各司其職、各負其責、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加強工作指導,協調解決推進過程中的困難和問題。
(二)強化企業主體責任。鋼鐵企業是實施超低排放改造的責任主體,要按照國家和省上有關要求制定具體工作方案,確保按期完成改造任務。企業應加大資金投入,嚴把工程質量,加強人員技術培訓,確保治理設施長期連續穩定運行。企業完成超低排放改造連續運行一個月后,可自行或委托有能力的技術機構,嚴格按照國家指標要求和監測技術規范開展自行監測。穩定達到超低排放的,及時報送當地生態環境、工業和信息化、發展改革等部門。
(三)強化日常監管。各市州要加強日常監督和執法檢查,嚴格鋼鐵企業排污許可管理,對不達標企業、未按證排污企業,依法依規嚴格處罰。嚴厲打擊弄虛作假、擅自停運環保設施等嚴重違法行為,依法查處并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四)加強宣傳引導。要營造有利于開展鋼鐵行業超低排放改造的良好輿論氛圍,增強企業開展超低排放改造的責任感和榮譽感。各級有關部門要積極跟蹤相關輿情動態,及時回應社會關切,對做得好的地方和企業,組織新聞媒體加強宣傳報道。各市州應將完成超低排放改造的鋼鐵企業名單向社會公開,接受社會監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