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讓廢舊耐火材料回收管理制度化、規范化、標準化,防止資源流失,提高資源利用效率,馬鋼煉鐵總廠于日前進一步完善和優化《馬鋼煉鐵總廠廢舊耐火材料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以進一步適應企業生產經營和改革發展的需要。
該總廠廢舊耐火材料主要指在生產、大中小修等過程中拆除的不定形耐火材料(包括耐火泥、噴涂料、灌漿料、壓入料、澆注料等)、耐火磚以及由于技術改進等不再使用的耐火材料。
在主要職責上,該“辦法”規定生產技術室是煉鐵總廠廢舊耐火材料歸口管理單位,代表廠部進行統一管理,負責全廠廢舊耐火材料的判定、回收管理、回收車輛聯系安排、回收過程監控工作及考核辦法的制訂;設備管理室負責大中小修過程中組織施工單位對廢舊材料進行拆除、回收,安排堆放場地,協助分廠督促施工單位合理堆放;相關分廠負責本單位廢舊耐火材料回收計劃申報、過程控制和出鐵溝解體耐材回收臺賬建立以及信息反饋等工作。
在工作程序上,該“辦法”規定分廠在生產、大中小修等項目結束后,派專人負責監督施工方將廢舊耐材分類堆放,放置地點要便于外運;對于未及時分類、堆放不合理的部分,設備管理室負責聯系施工單位整改;對煉鐵分廠大溝修理所產生的廢舊耐材,爐前必須有專人負責,將大溝解體部分耐材及預制件分類堆放;對檢修過程中產生的廢舊耐火磚及不定形耐材,由項目部回收組或檢修分廠負責聯系生產技術室,由生產技術室通知馬鋼倉配中心安排聯系車輛外運;對于大溝修理產生的廢舊耐材,煉鐵分廠及時通知生產技術室,由生產技術室通知馬鋼倉配中心安排回收車輛,分廠安排人員負責裝車;分廠對回收過程中存在的問題應向本單位領導匯報,對影響生產的應以書面形式報生產技術室,生產技術室出面與相關單位協商解決;分廠必須建立出鐵溝解體耐材回收臺賬,次月初報生產技術室耐材管理員核對后匯總,以便于統一管理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