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導意見》還提出,力爭到2025年,資源保障大幅改善。國內鐵礦山產能、規模、集約化水平大幅提升,廢鋼回收加工體系基本健全,利用水平顯著提高,鋼鐵工業利用廢鋼資源量達到3億噸以上。嚴禁新增鋼鐵產能。堅決遏制鋼鐵冶煉項目盲目建設,嚴格落實產能置換、項目備案、環評、排污許可、能評等法律法規、政策規定,不得以機械加工、鑄造、鐵合金等名義新增鋼鐵產能。
蘭格鋼鐵研究中心主任王國清告訴《證券日報》記者,從2020年底《征求意見稿》公布到本次《指導意見》的最終出臺,經歷了一年多時間,聽取吸收了行業專家、企業合理的建議,所以《指導意見》更加務實,更加符合鋼鐵產業發展規律,指導性和操作性更強。
比如,將碳達峰目標由“2025年力爭率先實現碳排放達峰”改為了正式文件中的“確保2030年前碳達峰”、行業集中度目標由“力爭前5位鋼鐵企業產業集中度達到40%,前10位鋼鐵企業產業集中度達到60%”變為“鋼鐵產業集中度大幅提高”等。取消了對于鐵礦石國際合作區域的描述,強調“按照市場化原則,加強國際鐵礦石資源開發合作。”
“這一系列的變化,更加突出市場化原則,也更貼合鋼鐵產業發展實際情況,更有利于我國鋼鐵產業的高質量發展。”王國清表示。
山東某鋼鐵行業人士說,“《指導意見》體現出完整準確全面貫徹新發展理念,是對鋼鐵產業實際情況和發展規律的充分認識,非常務實。比如,在提出有序發展電爐煉鋼中,鼓勵在中心城市、城市集群周邊布局符合節能環保和技術標準規范要求的中小型電爐鋼企業,生產適應區域市場需求的產品,協同消納城市及周邊廢棄物。”
中心城市和城市集群有較大的鋼鐵產品需求,同時也會產生鋼鐵廢棄物,因此在其周邊存在鋼廠是有客觀基礎的。前述人士表示,“相比于異地搬遷重建或直接關閉,通過改造升級為短流程煉鋼,是一種更好的方式。它既能實現排放達標,也能就地實現廢棄物消納和鋼鐵產品供給,減少運輸成本,還可以避免因關閉產能導致的人員安置等問題。”
此外,意見提出,鼓勵行業龍頭企業實施兼并重組,打造若干世界一流超大型鋼鐵企業集團。
“鋼鐵企業兼并重組仍將是未來行業的重頭戲。”前述鋼鐵行業人士告訴《證券日報》記者,比如,目前正在推動中的山鋼集團與中國寶武的戰略重組。不過該重組是山鋼集團層面,上市公司層面不會有太大動作。
“2021年底,山鋼集團對股權進行了理順,其中濟鋼集團被劃轉至濟南市國資委。”前述鋼鐵人士認為,山鋼集團與中國寶武戰略重組主要是基于鋼鐵產業,因此濟鋼資產的劃轉是山鋼集團對非鋼產業進行剝離。
王國清表示,雖然戰略重組是在集團層面,但是在戰略重組完成后,新的鋼鐵集團必將在采購、市場等方面發揮協同效應,對上市公司而言,更有利于進一步降低成本,提升效益,實現更好的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