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4日,唐山市人民政府印發《關于積極助企紓困 全力支持市場主體發展的若干措施》,全文如下:
關于積極助企紓困
全力支持市場主體發展的若干措施
為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于統籌疫情防控和經濟社會發展重要論述,全面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扎實做好“六穩”工作,全面落實“六保”任務,更大力度幫助市場主體渡過難關、恢復發展,特制定以下措施。
一、加大財稅政策扶持
1.全面落實各項惠企支持政策。凡是政府應給予企業的各項補助、補償和專項資金尚未到位的,4月底前撥付到位。[責任單位: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科學技術局、市發展改革委、市商務局、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市財政局;各縣(市、區)政府、開發區(管理區)管委會]
2.延期繳納稅款。對受疫情影響較大的餐飲、酒店、住宿、商貿、流通等服務業企業及其他行業中小微企業,加強普惠性稅收優惠政策輔導。對因受疫情影響不能按期辦理納稅申報的納稅人,依法申請延期申報;對確有困難而不能按期繳納稅款的納稅人,依法申請延期繳納稅款。(責任單位:市財政局、市稅務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3.擴大“六稅兩費”適用范圍。將省級人民政府在50%稅額幅度內減征資源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印花稅(不含證券交易印花稅)、耕地占用稅和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等“六稅兩費”的適用主體,由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擴展至小型微利企業和個體工商戶。(責任單位:市稅務局)
4.加大中小微企業設備器具稅前扣除力度。中小微企業在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間新購置的設備、器具,單位價值在500萬元以上的,按照單位價值的一定比例自愿選擇在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其中,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規定最低折舊年限為3年的設備器具,單位價值的100%可在當年一次性稅前扣除;最低折舊年限為4年、5年、10年的,單位價值的50%可在當年一次性稅前扣除,其余50%按規定在剩余年度計算折舊進行稅前扣除。企業選擇適用上述政策當年不足扣除形成的虧損,可在以后5個納稅年度結轉彌補,享受其他延長虧損結轉年限政策的企業可按現行規定執行。中小微企業可按季(月)在預繳申報時享受政策。(責任單位:市稅務局)
5.推進組合式稅費支持政策。自2022年4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適用3%征收率的應稅銷售收入,免征增值稅;適用3%預征率的預繳增值稅項目,暫停預繳增值稅;免征公交客運、出租車、長途客運、班車等公共交通運輸服務增值稅。對加工貿易企業暫免征收內銷稅款緩稅利息。(責任單位:市稅務局、唐山海關、京唐港海關、曹妃甸海關按職責分工負責)
6.擴大先進制造業留抵稅額政策范圍。加大小微企業以及“制造業”“科學研究和技術服務業”“電力、熱力、燃氣及水生產和供應業”“軟件和信息技術服務業”“生態保護和環境治理業”和“交通運輸、倉儲和郵政業”(以下稱制造業等行業)的增值稅期末留抵退稅力度,將先進制造業按月全額退還增值稅增量留抵稅額政策范圍擴大至符合條件的小微企業和制造業等行業企業(含個體工商戶),并一次性退還其存量留抵稅額。(責任單位:市稅務局)
7.延緩繳納稅費。延緩繳納制造業中小微企業2021年第四季度和2022年第一季度、第二季度部分稅費,已繳納入庫并符合規定條件的,可自愿選擇申請辦理退稅(費)并享受緩繳政策。(責任單位:市稅務局)
8.運用政府采購政策促進中小企業發展。對采購限額標準以上,200萬元以下的貨物和服務采購項目、400萬元以下的工程采購項目,適宜由中小企業提供的,應專門面向中小企業采購;超過200萬元的貨物和服務采購項目、超過400萬元的工程采購項目,適宜由中小企業提供的,預留該部分采購項目預算總額的30%以上專門面向中小企業采購,其中預留給小微企業的比例不低于60%。(責任單位:市財政局)
9.提高退稅效率。對受疫情影響較大的出口企業,依法依規加快退稅受理審核速度,最長不超過6個工作日,最大限度給予出口企業稅務支持。(責任單位:市稅務局)
二、強化金融信貸支持
10.保持信貸穩定性。金融機構保持信貸增長的穩定性,確保新增貸款高于去年同期。對受疫情影響較重的批發零售、住宿餐飲、物流運輸、文化旅游、農產品生產加工等行業,以及民營企業和小微企業,不得盲目抽貸、斷貸、壓貸。(責任單位:人行唐山市中心支行、唐山銀保監分局、市地方金融監督管理局、駐唐金融機構按職責分工負責)
11.提供差異化金融服務。疫情防控期間,未能及時還款的企業,積極通過展期、合理延后等方式予以解決;對受疫情影響暫時失去收入來源的企業,可依調整后的還款安排,報送信用記錄。(責任單位:人行唐山市中心支行、唐山銀保監分局、駐唐金融機構按職責分工負責)
12.推動金融系統減費讓利。2022年繼續推動金融系統減費讓利,推動實際貸款利率在前期大幅度降低基礎上繼續下行,督促指導降低銀行賬戶服務收費,鼓勵商業銀行對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免收全部單位結算賬戶管理費和年費;人民幣轉賬匯款10萬元以下手續費、支付賬戶服務費、銀行卡刷卡手續費實行9折優惠;電子銀行年費和管理費實行5折優惠,減輕小微企業、個體工商戶經營成本壓力,杜絕金融系統減費“明降暗升”。(責任單位:唐山銀保監分局、人行唐山市中心支行按職責分工負責)
三、切實減輕企業負擔
13.減免房屋租金。被列為疫情中高風險地區所在的縣級行政區域內的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承租國有房屋,2022年免除6個月租金,其他地區減免3個月租金。因減免租金影響國有企事業單位業績的,在考核中根據實際情況予以認可。駐唐央企、其他省市駐唐國有企業按照國家有關政策,參照唐山市有關標準執行。市屬、縣屬國有相對控股企業根據實際情況參照執行。鼓勵市屬、縣屬國有參股企業和社區股份合作公司參照國有企業做法減免房屋租金,市縣兩級在有關政策中予以適當支持。鼓勵寫字樓、商場、商業綜合體、專業園區等非國有物業業主與租戶共克時艱,協商免租、減租、緩租,市縣兩級根據實際予以適當支持。對減免租金的房屋業主,2022年繳納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確有困難的,鼓勵各地可根據條例授權和地方實際給予減免。[責任單位:市國資委、市財政局、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國家稅務總局唐山市稅務局、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及其他市屬企業主管部門,各縣(市)區政府、開發區(管理區)管委會按職責分工負責]
14.減并港口經營服務性收費項目。自2022年4月1日起,取消港口設施保安費的政府定價,將其納入港口作業包干費作為子項,該子項收費標準不得高于原收費標準。(責任單位:市海洋口岸和港航管理局)
四、幫助企業穩定用工
15.加大援企穩崗支持力度。疫情期間,對不裁員、少裁員的企業繼續實施普惠性失業保險穩崗返還政策,在2022年度將中小微企業返還比例從60%最高提至90%;延續實施階段性降低失業保險、工傷保險費率政策,并繼續同步實施浮動費率政策。已足額繳納2022年2月份職工醫保費的參保單位(含靈活就業人員),由于疫情防控原因,疫情封控管理期間無法按時繳納職工基本醫療保險費的參保單位(含靈活就業人員),職工可正常享受醫療保險(生育醫療費)待遇。對受疫情影響,繳存住房公積金確有困難的企業等用人單位,可依法申請緩繳住房公積金。[責任單位: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市醫療保障局、市公積金管理中心,各縣(市)區政府、開發區(管理區)管委會按職責分工負責]
五、保障企業物流通道暢通
16.全力保障物流通道循環暢通。嚴格落實應急運輸車輛憑證通行政策,保障應急物資、醫療物資、生活物資、能源物資以及復工企業必要的生產物資優先便捷通行,提高物流效率。對持有疫情防控應急物資運輸車輛通行證,承擔特殊運輸任務及空載返程車輛,提供免費停車服務。(責任單位:市交通運輸局、市公安局、市發展改革委、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商務局、市農業農村局、市衛生健康委按職責分工負責)
六、提高服務水平
17.規范政府采購行為。政府采購住宿、會議、餐飲等服務項目時,嚴格執行經費支出額度規定,不得以星級、所有制等為門檻限制相關企業參與政府采購。(責任單位:市財政局)
18.切實提高服務企業能力和水平。在市政府政務網站開辟“助企紓困服務專區”,發改、工信、商務、國資、金融監管等相關部門編制并公布相關行業紓困政策匯編,對每項政策明確申請方式、咨詢單位等操作細則,結合“12345”政務服務熱線,專人專線負責政策解答和業務指導,方便相關行業市場主體知曉政策、了解政策、申請政策。加強對亂收費、亂攤派、亂罰款專項整治,防止各項助企紓困政策效果被“三亂”抵消。(責任單位:市財政局、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市司法局、市發展改革委、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商務局、市國資委、市地方金融監督管理局及各監管執法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本措施自印發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2年12月31日。本措施中有相關政策和明確期限規定與國家及省出臺相關文件另有政策和明確期限規定的,從其規定。同類政策標準不一致的,按照從高不重復原則最大力度支持企業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