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比里亞邦礦是武鋼主導開發的第一座海外礦山,也是武鋼“走出去”戰略的標志性工程。
近年來,武鋼大力實施“走出去”戰略,加大海外資源投資開發力度,在利比里亞、加拿大、巴西等國擁有多個鐵礦石項目。武鋼“走出去”也是中國鋼鐵企業實施“走出去”戰略的一個縮影。
近年來,我國鐵礦石進口量不斷增加。2011年,我國進口鐵礦石6.86億噸,進口額高達1124億美元,在進口的所有大宗產品中僅次于原油。
受礦石價格高企等因素的影響,包括一些央企在內的鋼鐵企業出現了大面積經營虧損。與此同時,國際三大鐵礦石巨頭必和必拓、淡水河谷、力拓的利潤都創下歷史新高。
雖然,我國是鐵礦石進口大國,但一直無法改變“多對三”的鐵礦石供需市場格局,沒有定價話語權,僅僅是國際鐵礦石價格的接受者。為了應對鐵礦石漲價,中國鋼鐵工業協會(以下簡稱中鋼協)、五礦商會等做了種種努力,比如規范鐵礦石進口秩序、實行進口資質、推行代理制等,這些做法起到了一定的改善作用,但難以從本質上解決中國鋼鐵企業依賴于三大礦的格局,無法讓進口鐵礦石價格回歸到合理的區間。
中國鋼企“走出去”成為必然之舉。中鋼協黨委書記劉振江表示,這些年,不少鋼企在實施“走出去”戰略中取得了一定的成績,也交了不少“學費”。
劉振江表示,企業在項目的可行性研究,在不同的社會制度、經濟文化、法律環境和自然環境下開展投資合作、項目建設和運營管理,都會因文化、經濟、法律以及風俗習慣之間的巨大差異和溝通障礙造成損失。我們缺乏對其法規政策的深入了解,缺乏體制、機制和國際化人才的支持保障,缺乏在項目運營管理過程的磨合以及雙方商業文化的融合,上述差異和矛盾會逐步暴露、積累,不及時化解將會直接轉化為法律風險。
“走出去”企業面臨著合同風險、安全事故風險、市場營銷、重組并購上市等資本運營風險、以及知識產權風險、訴訟糾紛風險、人力資源和稅收、環境保護風險等。其中,法律風險一旦發生,企業自身難以掌控,往往帶來相當嚴重的后果,有時甚至帶來顛覆性災難。因此,建立健全法律風險防范機制,是加強企業“走出去”風險管理最基本的要求。
近日,中國鋼鐵工業協會企業法律事務分會在京成立,中國鋼鐵工業協會企業法律工作組組長、武鋼總經理助理、總法律顧問劉新權當選會長,劉振江被推舉為名譽會長。
劉新權表示,企業法律事務分會成立后,擬組建10個專家組,在國際貿易爭端解決、勞務用工、環境保護、并購重組、公司治理與合規運營、融資與證券、知識產權保護與管理、境外投資及風險管理、社會責任與公共危機管理、訴訟與非訴訟及仲裁業務指導與代理等方面,為會員單位提供專業建議和解決方案。
據悉,鋼協企業法律事務分會是我國經濟產業領域里首家成立的行業性企業法律社團組織。
世界鋼鐵工業已經發展成為全球性產業,很多鋼鐵企業以資源的全球利用為基礎,以擴大市場份額為目標,積極開展國際化經營,建立了覆蓋全球的貿易網絡,在本土以外的國家和地區投資設廠,全球化水平越來越高。國際大型鋼鐵企業積極構建戰略聯盟趨勢也越來越明顯。
業內專家表示,鐵礦石連年漲價,原因就在于三大礦山對于資源的壟斷。打破壟斷的辦法是給對方培養競爭對手,日本鋼企一般不投資當地最大鐵礦企業,而是投資于其競爭對手。比如在巴西,日本投資了第二大的MBR鐵礦,有效防止了賣方的壟斷。澳大利亞和南美的新興礦山企業,中國鋼企應該予以一定的扶持。
要真正做大做強武鋼乃至我國鋼鐵業,目前“走出去”的規模還遠遠不夠,爭取鐵礦石談判中的話語權也僅僅是個開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