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伏”以來,全國氣溫“爆表”,部分地區最高氣溫超40攝氏度,持續高溫讓用電負荷繼續攀升。
煤電是保障電力安全穩定供應的“頂梁柱”,而前段時間煤炭價格持續整體高位,讓煤電企業成本大大增加。叫苦不迭的企業紛紛在政務平臺留言,迫切希望政府“管一管”。市場監管總局擎利劍,出重拳,明紅線,嚴規范,對哄抬煤價打出“組合拳”,保障群眾“清涼一夏”。
煤價瘋漲高“燒”不退
煤價穩才能電價穩。我國富煤、貧油、少氣,煤電占全社會發電量約60%,是保障電力安全穩定供應的“頂梁柱”,做好電煤保供穩價工作意義重大。
從國內看,自2021年4月以來,沿海煤炭市場供應整體偏緊,港口市場價格行情高位運行,同時受國內多地煤礦產量受限、大秦線檢修影響煤炭運輸等因素影響,電煤庫存降至往年偏低水平。同時,今年5月全國迎來大面積復工復產,6月之后居民用電也陸續進入旺季,帶動用電量和耗煤量大幅提升。供需矛盾之下,國內煤價持續瘋漲,動力煤和焦煤價格不斷刷新歷史紀錄。
從國際看,今年,國際能源市場劇烈波動,持續推高全球煤炭價格,造成我國進口煤炭量減價升。據海關統計,今年前7個月,我國進口煤1.39億噸,數量減少18.2%,而每噸均價上漲93.2%。
對此,多部門出臺多項舉措,加大煤炭保供力度。4月20日,國務院常務會議重申煤炭作為主體能源的作用,提出要落實地方穩產保供責任,充分釋放先進產能,2022年將新增煤炭產能3億噸。
4月28日,國務院關稅稅則委員會發布公告稱,自5月1日起,對煤炭實施稅率為零的進口暫定稅率。
4月29日,國家發改委會同國務院國資委、國家能源局就煤炭中長期合同簽訂履約召開會議,要求煤炭生產企業嚴格按照不低于年度煤炭產量80%簽訂中長期合同,嚴格落實煤炭中長期交易價格政策要求,推動應急保障合同補簽到位。
保供措施頻出,煤價小幅回落,卻仍然高“燒”不退。
高企的煤價讓火電企業遭受重創。7月22日,中國電力企業聯合會發布的《2022年上半年全國電力供需形勢分析預測報告》顯示,今年以來,煤電企業采購的電煤綜合價持續高于基準價上限,大型發電集團到場標煤單價同比上漲34.5%,全國煤電企業因電煤價格上漲導致電煤采購成本同比額外增加2000億元左右。大型發電集團超過一半以上的煤電企業處于虧損狀態。以火電龍頭企業華能國際為例,上半年凈利潤虧損超30億元。
疊加疫情影響,煤價持續高位,讓企業用能成本大幅提高,對企業特別是中小企業的生產經營、生存發展無疑雪上加霜。在政務平臺上,多家中小企業留言呼吁:“煤價一個月從每噸900元漲到1900元,讓我們如何復工復產?政府及相關部門快來管管吧。”
擎利劍治亂象“降溫”
為讓煤價“退燒降溫”,黨中央、國務院高度重視,接連作出部署。李克強總理多次主持召開國務院常務會議,部署能源保供穩價工作,強調既要發揮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決定性作用,保供穩價,也要更好發揮政府作用,依法嚴厲查處哄抬價格違法行為并公開曝光。
今年6月,國務院召開迎峰度夏能源保供工作電視電話會議會議,再次強調要做好電煤保量穩價工作,確保今年用電安全。
利劍出鞘。為服務迎峰度夏能源保供,市場監管總局部署各地開展煤炭價格監督檢查工作,今年6月到9月為集中檢查期,重點檢查電煤,嚴厲打擊哄抬價格、串通漲價等違法行為。
山西、陜西、內蒙古“三西”地區,是我國主要的煤炭生產地區及供應區。產煤三大省的原煤產量占全國的70.33%,擔負著保障東南沿海及西南地區工業發展煤炭供應的重任。
7月17日至23日,總局劍指源頭,在前期調研和線索摸排的基礎上,抽調河南、河北、浙江、江蘇、山東等地市場監管執法骨干,組成3個調查組,迎暑奔波,不懼“烤”驗,分赴山西、陜西、內蒙古開展煤炭價格專項調查。
參與專項調查的執法人員介紹,在調查開始前的一個月,總局就已充分準備:出臺查處哄抬價格的指導意見,細化13條哄抬價格行為的具體情形,明晰法律紅線;編制《煤炭價格行為檢查方案》,細化檢查步驟、證據提取、違法行為認定等,強化專項檢查的統一性、規范性;組織煤炭、電力等企業、行業協會和交易中心多次召開座談會,廣泛摸排違法線索。
坑口價是煤炭買賣雙方在坑口交易的價格,一般為裸價。執法人員牢牢扭住煤炭生產企業“坑口價”這個關鍵,對前期摸排的涉嫌哄抬價格、價格串通等問題線索開展調查,重點對3個電煤主產區的煤炭企業開展檢查,檢查對象涵蓋多個企業類型。
8月5日,總局公布初步調查情況:18家煤炭企業被初步認定涉嫌哄抬價格,3家交易中心涉嫌不執行政府定價。同時,公布10起煤炭領域涉嫌價格違法行為案例。
齊發力護航煤價“穩”
開展煤炭價格專項調查,讓一些不法煤炭企業哄抬價格、煤炭交易中心不執行政府定價等違法行為現出原形。
記者了解到,不法煤炭企業采取各種隱蔽手段規避監管,主要采用三種哄抬價格方式:一是在成本未發生明顯變化的情況下,直接大幅提高銷售價格;二是層層加價哄抬價格,煤炭生產企業通過關聯貿易公司加價銷售,推高價格;三是以化工煤名義高價銷售動力煤,通過規避長協限價方式推高價格。
“哄抬煤炭價格主要方式為直接提高銷售價格和聯合關聯貿易公司共同提高價格。”東北財經大學產業組織與企業組織研究中心主任于左分析,總局公布的10起案例中有8個是直接提高銷售價格,一個是聯合關聯貿易公司共同提高價格。
“相比直接提高銷售價格,聯合關聯貿易公司共同提高價格行為更為隱蔽,危害后果更為嚴重。”于左說。他舉例道,在總局公布的一起案例中,涉案企業將所屬煤礦生產的煤炭高價銷售給關聯貿易公司,關聯貿易公司再加價售賣,推高銷售價格。坑口原煤銷售均價由2021年3月的385元/噸,經煤礦和貿易公司層層加價,提高至2021年10月的2054元/噸。
在于左看來,上述哄抬價格違法行為嚴重危害了煤炭市場秩序。市場監管部門密切監測煤炭市場價格變化,嚴打市場主體捏造散布漲價信息、囤積居奇、哄抬價格、價格串通等違法行為,有助于引導煤炭價格在合理區間運行,有效降低電力企業用煤成本,為經濟穩增長創造有利條件。
易煤資訊研究院總監張飛龍指出,為控制煤價在合理區間運行,發改委發布文件提出電煤長協和現貨價格的合理區間。但從總局公布案例看,仍有不法煤企為躲避限價政策,把動力煤按照價高的化工煤出售,以及長協和現貨捆綁銷售的情況。“這會嚴重破壞供求結構穩定,只有加大對此類行為監管執法力度,才能更好助力服務宏觀經濟運行和保障民生。”張飛龍說。
自機構改革以來,市場監管總局一直把加強電煤價格監管、降低發電企業負擔和企業用能成本,作為服務市場主體、服務經濟社會發展大局的一項重要舉措。據市場監管總局價監競爭局負責人介紹,各級市場監管部門開展煤炭價格專項調查,推動煤炭價格回歸合理區間,保障電力供應安全。加強監管執法,規范煤炭領域價格秩序,促進煤炭行業健康持續發展。加強對價格法律政策宣貫,明確法律紅線,督導企業守法合規經營。
嚴打哄抬煤價行為效果立竿見影。據國家統計局公布數據顯示,自7月中旬以來,全國煤炭價格整體下行。截至8月15日,無煙煤價格1466.9元/噸,較上期下跌121.7元/噸,跌幅7.7%;焦煤價格為2009.4元/噸,較上期下跌183.5元/噸,跌幅8.4%。我國煤炭生產保持較快增長態勢,煤炭供應保障能力持續增強,7月以來已生產原煤37266萬噸,同比增長16.1%。
國泰君安證券分析師發布研報指出,隨著保供穩價政策多管齊下,國內煤炭市場平穩運行,煤價將進入下行通道,火力發電成本壓力有望得到緩解,尿素等化肥生產成本較高狀況也將得到改善。
“但愿蒼生俱飽暖,不辭辛苦出山林。”市場監管總局負責人表示,煤炭是關乎國計民生的特殊商品。市場監管部門將進一步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有關部署,按照能源保供穩價工作要求,持續加強煤炭價格監管,指導各級市場監管部門開展煤炭價格專項調查,全力以赴做好迎峰度夏能源保供穩價工作,更好服務宏觀經濟大局,以實際行動迎接黨的二十大勝利召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