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源:國家體育總局網站,央廣網發)
《規劃》顯示,當前,我國戶外運動產業尚處于發展初期,市場潛力有待進一步釋放,還存在一些短板和薄弱環節,自然資源向戶外運動開放不夠,戶外運動裝備器材便利化運輸難題有待破解,戶外運動專業人才缺乏、設施與產品有效供給不足、品牌影響力有待提升,必須通過深化改革、加強創新破解這些問題瓶頸,助力體育產業成為國民經濟支柱性產業。
《規劃》提出,到2025年,戶外運動產業高質量發展成效顯著,基本形成供給與需求有效對接、產業與生態協調發展、產品與服務品牌彰顯、業態與模式持續創新的發展格局。戶外運動場地設施持續增加,普及程度大幅提升,參與人數不斷增長,戶外運動產業總規模超過3萬億元。到2035年,戶外運動產業規模更大、質量更優、動力更強、活力更足、發展更安全,成為促進人民群眾身心健康、提升獲得感和幸福感、推進體育產業高質量發展和體育強國建設的重要力量。
《規劃》從優化戶外運動產業發展環境、完善戶外運動產業發展布局、優化戶外運動產業結構、豐富戶外運動產品供給、釋放戶外運動消費潛力、強化戶外運動服務支持等6個方面提出共20項任務。
《規劃》還提出了自然資源向戶外運動開放試點工程、戶外運動場地設施建設工程、戶外運動賽事與節慶品牌培育工程、戶外運動普及推廣工程、戶外運動產業人才培養工程5項工程。
其中,在“加強戶外運動場地設施建設”方面,《規劃》要求,利用風景道、步道、水道、雪道、跑道、騎行道等線狀道路,串聯山地戶外營地、航空飛行營地、濱海度假營地、汽車自駕運動營地、運動船艇碼頭、自行車驛站、滑雪場等設施,形成全域覆蓋、配套完善的戶外運動場地設施供給格局。加強戶外運動場地設施運營管理,利用物聯網、大數據等技術,提升場地設施運營水平。推廣“政府建設、企業運營”“政府和企業成立合資企業建設運營”等公建民營模式,強化政府要素保障能力,保障企業市場化運營靈活度,提高戶外運動營地及配套設施的建設運營效率。
在“優化露營產品供給”方面,《規劃》要求,鼓勵開放郊野公園提供露營服務,在城市郊野、農村地區等建設更多露營基地,滿足群眾就近就便露營需求。推動露營基地完善配套服務設施,開展多種戶外運動項目,鼓勵在營地周邊配套登山、徒步、騎行、垂釣、冰雪、賽車、馬術、航空、水上等戶外運動設施及服務,提高露營消費粘性。加快建設露營旅游相關基礎設施,因地制宜引導城鎮水、電、氣、排污、垃圾處理等基礎設施管網向營地建設區延伸,支持在營地集聚區域配套建設露營服務中心、加油(充電)站、維修站、停車場、旅游廁所、觀景平臺等。
在“戶外運動場地設施建設工程”方面,《規劃》要求,統籌國家、省、市、縣四級步道建設,以國家步道為主導、以省、市、縣步道為補充和拓展,推動構建橫貫東西、縱貫南北、分級多類、各具特色的可持續發展的國家步道體系。實施全民健身設施補短板工程,因地制宜建設航空飛行、汽車自駕、冰雪、山地、水上等戶外運動營地,完善停車、供水、供電、環衛、通信、標識、應急救援等戶外運動配套設施,加強戶外運動營地與交通干線之間的連接。統籌用好多方資金渠道,充分調動社會力量參與積極性,到2025年,建設各類戶外運動營地1萬個。制定不同類型戶外運動營地的建設標準和分級評定標準,提高戶外運動營地的服務水平。鼓勵運營管理規范、服務質量優良、綜合效益顯著的戶外運動營地申報體育旅游示范基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