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曉求表示,在我國經濟轉型的過程中,我們充分發揮了土地、資源、勞動力等要素優勢,通過吸引外商投資、引進外資等途徑來集聚金融資本,這與我國的金融體系和發展目標、方式、路徑是相適應的。當前,引進外資仍然是重要的戰略。隨著我國經濟的發展,產業結構在升級、更新,我們面臨著經濟結構調整的任務,不能再沿用過去依賴要素投入和規模擴張的發展模式。我國經濟增長模式必須是建立在科技進步和創新驅動的基礎上,只有以高科技企業為主導的產業體系才能具有競爭力。
“從我國經濟發展模式看,中國經濟正處于轉型升級的關鍵階段,需要從以房地產業為主導的投資拉動型向以高科技企業為代表的創新驅動型轉變。”吳曉求認為,這一轉變對金融體系提出了新的挑戰和要求,即金融要更好地服務于實體經濟,特別是高科技企業和新興產業。高科技企業和新興產業具有高度的不確定性和風險性,需要金融通過分散風險、組合投資等方式提供有效的支持。因此,金融結構改革成為推動中國經濟高質量發展的重要內容。
金融結構改革的核心是市場化,即要充分發揮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決定性作用,促進金融業態多樣化、功能多元化,滿足社會各層面對金融的多元需求。其中,資本市場的發展尤為關鍵,因為資本市場可以通過債務融資和股權融資等方式為高科技企業和新興產業提供更靈活、更有效的資金渠道。同時,資本市場也可以為居民提供更多元、更優質的財富管理產品和服務。當前,加快資本市場改革和完善是金融結構改革的重點和難點。
除了市場化之外,金融結構改革還需要依靠科技、法制和國際化等支撐。科技可以提高金融效率和普惠性,降低金融成本和風險,解決信用問題和信息不對稱問題。法制可以保障金融穩定和安全,規范金融行為和市場秩序,維護金融消費者和投資者的合法權益。國際化可以擴大金融開放和合作,增強金融競爭力和影響力,提升金融在全球治理中的話語權和參與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