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做好2024年市級重點項目實施
有關工作的通知
渝府辦發〔2024〕33號
各區縣(自治縣)人民政府,市政府有關部門,有關單位:
為深入貫徹黨的二十大和二十屆二中全會、中央經濟工作會議精神,細化落實市委經濟工作會議、全市“兩會”部署和市政府工作報告安排,縱深推進現代化新重慶建設邁上新臺階,提速推動2024年市級重點項目實施,經市政府同意,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全力推進項目加快實施
2024年市級重點項目包括重點建設項目、重點前期規劃研究項目,其中:重點建設項目1189個,總投資約2.9萬億元,年度計劃投資約4500億元;重點前期規劃研究項目355個,總投資約1.5萬億元。各區縣(自治縣,以下簡稱區縣)政府和市政府有關部門、有關單位要堅持以重點項目為載體落實重大戰略,以重點項目為平臺爭取國家支持,以重點項目為抓手支撐投資穩定增長,全力推動前期項目早開工、在建項目早竣工、竣工項目早見效,助推實現全年經濟增長預期目標。
二、全面優化項目工作機制
進一步優化完善市級重點項目有關工作制度,形成齊抓共管、高效運轉的工作格局。充分發揮市重大項目工作領導小組統籌協調作用和各重點工作專班分工調度等作用。各區縣政府和市政府有關部門、有關單位要認真落實項目法人主體責任、市級行業主管部門牽頭責任以及區縣政府屬地責任,協同做好有關工作。市發展改革委要切實履行好市重大項目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職能,牽頭編制市級重點項目新開工、在建、前期工作“三張清單”,深化項目計劃管理,強化統籌調度服務。加強市級重點項目名單動態管理,根據項目法人投資意愿、招商引資、前期工作進展等最新情況,及時進行優化調整。
三、扎實推進項目儲備及前期工作
進一步深化重點項目“五年儲備、三年滾動、年度實施”推進機制。各區縣政府和市政府有關部門、有關單位要聚焦成渝地區雙城經濟圈建設、西部陸海新通道建設、長江經濟帶高質量發展等國家重大戰略部署,圍繞國家政策支持的重點行業領域,結合“十五五”規劃研究編制,迭代編制五年儲備重點項目清單。要嚴格落實《重慶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重慶市市級重大項目前期工作管理辦法的通知》(渝府辦發〔2022〕96號)、《重慶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加快市級政府投資項目前期工作的通知》(渝府辦發〔2020〕118號)有關要求,加強市級重點項目前期工作計劃、標準、責任等管理,做好項目前期工作經費保障,不斷提升項目前期工作質量。
四、統籌加強要素綜合保障
進一步強化項目庫與資金池、資源要素池、資產池“一庫三池”統籌匹配機制。市政府有關部門、有關單位要全力爭取國家政策和資金支持,加強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新機制應用推廣,深化重點領域基礎設施REITs試點,推動市級重點項目與金融機構開展常態化融資需求對接,鼓勵金融機構開發融資產品、匹配項目需求,多渠道籌措項目建設資金。加快編制土地儲備和出讓計劃,保障市級重點項目用地指標。優化環評、能評管理措施,做好市級重點項目環境容量、用能空間等要素支撐。統籌拓展市內市外兩種資源,強化能源保障。
五、深入做好調度服務工作
進一步細化市級重點項目分級分類調度服務機制。各區縣政府和市政府有關部門、有關單位要做實市級重點項目“三張清單”,錨定項目前期工作和建設實施關鍵節點,逐月分解到旬、落實責任到人,針對性做好服務工作。對新開工項目,倒排開工計劃、核實開工前置審批要件,力爭盡快開工建設。對在建項目,及時梳理卡點難點問題,加快調度解決,力爭加快投資放量。對前期規劃研究項目,加強技術方案、審查節點協同,力爭加快完成審批。按照項目法人與區縣政府、市級行業主管部門、市政府分管領導(重點工作專班等)、市重大項目工作領導小組等層級依次開展調度,其中百項重點關注項目由市政府督查辦跟蹤督辦。項目法人要指定專人負責,通過投資項目在線服務監管平臺(市重點項目運行監測系統)完善項目基本信息,并于每月25日前填報當月調度信息,其中完成投資數據應與報送統計部門聯網直報數據保持一致。
六、持續開展考核監管
進一步完善市級重點項目考核激勵和督查督辦工作機制。將市級重點項目納入“爭先創優賽馬比拼機制”,作為對市級部門、區縣政府、市級投資集團考核的重要指標,確保工作責任分解落實到單位、落實到個人。各區縣政府和市政府有關部門、有關單位要強化項目安全管理,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堅決守牢市級重點項目安全底線。
附件:
1.2024年市級重點建設項目
2.2024年市級重點前期規劃研究項目
重慶市人民政府辦公廳
2024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