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從河北省環保廳了解到,河北省今年將加強工業園區、開發區和聚集區規劃環評管理,按照“先規劃環評、后項目審批”原則,從源頭預防園區環境污染和生態破壞。
根據河北省環保廳下發的《關于進一步強化規劃環境影響評價管理工作的通知》,新設立的各類園區應在批準成立之日一年內,完成規劃環評文件編制并報省或市級環保部門進行審查。其中,化工、制藥、印染、皮革、釀造、鋼鐵、建材、焦炭等項目所在園區規劃環境影響報告書,由省環保廳組織審查。
已完成環評審查并獲得批準的規劃,凡規劃定位范圍、布局結構和規模等發生重大調整的,應重新進行規劃環評或進行補充評價。已滿5年的產業園區將進行環境影響的跟蹤評價。
河北省要求,對未開展規劃環評并通過審查的園區,暫停受理審批除污染治理、生態建設以及循環經濟類外的建設項目環評文件。對于跟蹤評價中發現的環境問題,要督促園區管理機構限期整改,規定期限內未完成整改要求的,暫停受理入區建設項目環評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