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山西省、內蒙古自治區、山東省人民政府,中石油、中石化、國家電網、華能、大唐、華電、國電、中電投、神華集團公司:
為貫徹落實《大氣污染防治行動計劃》(國發〔2013〕37號)、《2014-2015年節能減排低碳發展行動方案》(國辦發〔2014〕23號)和《京津冀及周邊地區落實大氣污染防治行動計劃實施細則》(環發〔2013〕104號),推進重點行業大氣污染治理,我部組織制定了《京津冀及周邊地區重點行業大氣污染限期治理方案》。現印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
附件:京津冀及周邊地區重點行業大氣污染限期治理方案
環境保護部
2014年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