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樹禮表示,自治區將實施煤炭消費總量控制、加快清潔能源替代利用、積極發展清潔能源、提高能源使用效率。同時,調整優化產業結構布局、加快淘汰落后產能、積極化解過剩產能、嚴格環境準入。全面推進煤炭清潔高效利用、逐步擴大高污染燃料禁燃區范圍、燃煤小鍋爐污染治理、推進散煤綜合治理。此外,自治區將深化重點行業污染治理、加強工業企業無組織排放管理、加快推進揮發性有機物治理。強化源頭防控機制、推廣新能源汽車使用、強化營運車輛管理、強化油品質量監管、開展非道路移動源污染防治。加強施工揚塵防治、控制道路揚塵污染。組織各盟市修訂轄區內重污染期間停產、限產、錯峰生產企業清單和應急預案,并將應急措施落實到具體生產線和責任人,最大限度降低重污染天氣的不利影響。
據悉,2018年內蒙古大氣環境約束性指標為:地級及以上城市空氣質量優良天數比例達到83.0%以上,細顆粒物(PM2.5)未達標地級以上城市平均濃度較2015年下降11.4%;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總量分別較2015年下降13.2%、6.3%。